六十歲的女人能不能穿高跟鞋?

昨晚我爸說他下班回來的路上看見一個女人,都五六十歲做奶奶的人了,還穿的花裏胡哨的,高跟鞋的聲音就像錘頭敲在地面一樣。

大家都沒有說話,沒有迴音等於默認,我可不贊同:人家就算九十歲,也可以穿高跟鞋,追求美是每個人的自由,和年齡無關。

我爸:但她那個樣子不得體。


得體,這個詞很有意思,我查了新華字典,對它的解釋也就兩個字:合宜。客觀的詞,大家對它的理解很主觀,在我爸眼裏,她的衣着就是不得體。但她既然穿出來了,說明在她的世界裏,這衣服就是得體的衣服。只不過現在是我爸的“得體”不認可她的“得體”。


造成這種差別的原因是:審美。康德對於美的本質解釋是:無概念而具有普遍性。美沒有絕對的標準。就像前兩天發的兩張圖片裏的老師說的:審美是一個人從出生到現在全部的經歷總和,這個總和建構了他的品味,當你一旦把他的品味否定的時候,你是在否定他的前半輩子和他這一生。


不要輕易否定別人的審美。不要用自己的標準去評判別人的世界。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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