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思維的三條原則:
一:用描述性語言,而不用評價性語言。
二:問具體的問題,而不是抽象的問題。
三:關注現在能做的事,而不是關注事情的結果。
——摘自陳海賢《了不起的我》
最近對女兒的一個觀察,如她在桌上玩樂高時,如果樂高掉了,她一開始會撿起來,如果又掉了,她會看看地上的樂高,再看看手上的,然後緩緩地把手上的也放了,於是地上就更多的樂高。
我想起第一條原則:用描述性語言,而不用評價性的語言。
媽:菲,媽媽看見地上有樂高。(平靜地)
菲:媽媽,樂高掉了。(不高興)
媽:嗯,是的。媽媽看見了。有紅色的、藍色的,還有黃色的。
菲:媽媽給我撿。
媽:哦,可以的。可是菲菲,樂高說誰弄掉的誰來撿哦。你聽,它們說:不不不!不能媽媽撿。只有菲菲撿的纔可以有魔法,媽媽撿了就沒有魔法了。
菲:那我撿紅色的和藍色的,黃色的媽媽撿。因爲黃色的是我不小心掉的。紅色的和藍色的是我故意丟的。
媽:好呀!(我先蹲下來去撿黃色的)小黃說了,謝謝媽媽!
菲:(也撿起來其他的)那這些樂高說什麼?
媽:它們說,好哇!我們都回家了,魔法又回來了。
然後,我繼續做我的家務,她繼續玩她的樂高。
如果,我一開始就用評價性的語言——菲,你看你怎麼又把樂高弄掉了一地啊!
別小看這一句話,它的進攻力還是挺大的。原本就在不高興中的孩子,她能怎麼做反應呢?我們自己又會升起怎樣的情緒?
所以這第一個選擇真的適用於很多關係的溝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