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能不能做朋友?


據有關方面權威的調查統計數字表明,我國目前有75%的婚姻家庭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有15%的家庭處於瀕臨破碎的邊緣或已經離婚,只有不到10%的家庭相對和諧,我國離婚率已連續12年呈遞增狀態。

離婚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但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時,離婚也是最好的選擇。夫妻離婚後能不能做朋友?這個問題,大部分人會說沒有必要,如果沒有孩子,可能基本上就會斷了,有孩子就沒法斷,做朋友基本沒戲,一是離婚基本上都是彼此傷得太深了,還有就是離了大都會再組家庭,如果還和前夫或前妻做朋友,那怎麼跟現任交待。

這是一個很敏感的話題,很多夫妻離異都成了仇人,老死不相往來,即使是面對面碰上或許也會假裝看不見,這其中原因大概可以用“曾經愛越深,如今恨更濃”來形容。離婚對於兩個人來說,是個致命一擊,兩個人把一生都託付給了對方,卻因爲各種原因離婚,能再見面不臉紅脖子粗的都不錯了,還能做朋友?做朋友幾乎不可能,那麼能不能友好相處呢?

在我看來,哪怕是配偶出軌,或者其他很不愉快的離婚方式,只要孩子判給了你,而另一半還是愛孩子的,就不要對孩子灌輸洗腦,甚至要努力成爲前任和孩子關係的維繫者,要讓孩子知道,雖然父母是離婚了,但都是愛他的。不管雙方離婚的理由是什麼,甚至是因爲某一方的重大過錯導致的離婚,受傷害的一方不應該在孩子面前過多地責備另一方,這樣會導致孩子對父母有怨言,甚至發展到長大成人之後的性格缺陷。

婚姻走到盡頭,絕對不是一個人單方面的錯,步入婚姻的時間都不會想着害對方,但人的性格、三觀、品德等確實有差異,導致婚姻解體誰都有責任,只是大小不同而已。如果夫妻離婚後還能做朋友,這對孩子來說的最好的,當然這種情況極少。

不能做朋友,還可以是親人,不能做親人可以做熟人,不能做熟人可以做陌生人,但一定不要做仇人。決不能在孩子面前貶低前夫或前妻,因爲孩子知道他的一半屬於媽媽,一半屬於爸爸。貶低任何一方,都會損傷孩子的自尊心。離異父母最愚蠢的做法就是要把孩子據爲己有,讓他跟自己一起恨一個人。父母之間的敵意,既會使孩子恐懼和不安,產生心理負擔,也會給他樹立反面的榜樣,做出傷害親情的舉動。

離婚夫妻怎麼相處沒有確定答案,如果爲了孩子,可以有一定的聯繫,畢竟孩子是共同的,需要共同關心和商量。如果一方成立了新的家庭,新配偶不願意再婚丈夫或者妻子再與前配偶聯繫,那就不要聯繫了,畢竟新的家庭和新的配偶更重要。

記得有人說過一句話:我們不能做朋友,因爲我們彼此傷害過;我們不能做敵人,因爲我們彼此相愛過。那麼就選擇做路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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