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古稀感慨多(11)

在封建社會里,當官的只要對老百姓稍微公正一點,哪怕是稍微廉潔一點,就會被尊爲“青天大老爺”。那位高喊“當官不爲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口號的縣太爺就是最好的“父母官”。可究竟老百姓是官員的衣食父母呢,還是官員是老百姓的衣食父母呢?諸位可以從馬克思的“是工人養活了資本家,而不是資本家養活了工人”等著名論斷以及“剩餘價值理論”中推導出自己認爲正確的答案,這裏就不再討論了。

一個好的“父母官”起碼要做到兩點:一是要像疼愛自己的兒女一樣去疼愛老百姓,這叫“愛民如子”;二是要主持公道,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做老百姓的主宰,這叫“爲民做主”。二者合起來就是官員對老百姓有愛護權和支配權。父母是兒女的主宰,既要疼愛兒女,也要支配兒女的行動;兒女既要孝敬父母,也要服從父母的支配。歷史上有沒有出現過父子一樣的官民關係我是真的不知道,僅就我閱讀過的史書而論,清正愛民的官員是少而又少,且大都活得坎坷不順:不是窮得養不起老婆孩子,就是被排擠得鬱郁而不得志;不是積勞成疾提前退休,就是因固執己見而被罷官流放;不是被奸臣謀殺乃至滅族,就是爲顧全大局而自我了斷。沒有幾個清官忠臣能平安度過一生的。但是,他們用生命伸張正義,留下千古英名。多而又多的佞臣賊子貪腐之徒,例如趙高、楊國忠、秦檜、嚴嵩、和珅等人大都活的一手遮天,春風得意,連他們家裏的雞狗都跟着沾光。更搞笑的是,皇上大都知道這些人“問題很大,後果很嚴重”,可偏偏對他們寵愛有加,讓他們大權在握。這些人一旦當道,便放棄愛護權,濫用支配權。對老百姓在政治的經濟的精神的文化的人身的各個方面無微不至地行使着支配權。弄得民不聊生,社會動盪不安。他們活着的時候享盡榮華富貴,死後一定是遺臭萬年。中國歷史上盛世少而短促,亂世多而漫長。貪官污吏爲害,兵匪地痞作惡,老百姓哪裏有出頭的日子!元代文宗天曆二年(1392)那位爲官幾十年的山東爺們在赴陝西賑災途中面對着如聚如怒的黃河秦嶺,面對着如牛如馬的草民百姓,發出震驚千古的悲嘆:

“興,百姓苦;

亡,百姓苦”。

這就是對中國歷史上朝代興衰更替與老百姓之間關係的最準確的概括和總結。我猜想,如果不是受曲牌格律字數等藝術形式上的限制,末尾一句應該是“亡,百姓更苦”。

假如要研究中國的歷史,我還是想請各位先讀一讀魯迅先生《燈下漫筆》裏的一段文字:“我們極容易變成奴隸,而且變了之後,還萬分喜歡……中國人向來就沒有爭到過‘人’的價格,至多不過是奴隸,到現在還如此,然而下於奴隸的時候卻是數見不鮮的。中國的百姓是中立的,戰時連自己也不知道屬於那一面,但又屬於無論那一面。強盜來了,就屬於官,當然該被殺掠;官兵既到,該是自家人了罷,但仍然要被殺掠,彷彿又屬於強盜似的。這時候,百姓就希望有一個一定的主子,拿他們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們去做牛馬,情願自己尋草喫,只求他決定他們怎樣跑”。先生在文中把中國的歷史歸納爲兩個時代:

一、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

二,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

身處亂世,朝不保夕,連當個奴隸的資格都沒有。治世、盛世都是有權有勢有錢有資源者的天堂,老百姓能保住奴隸的身份就是萬福了。不論什麼“世”,普通百姓的身份都是“奴隸”。兩個時代交替進行,循環往復而又無序可循。百姓們更是無法選擇自己只生在盛世,不生在亂世,一切都是命中註定。我希望有機會讀到拙作的各位有緣之人能聽我一勸,抽空去讀一讀魯迅先生的一些著作,也許會從“偉大的思想家”那裏得到深刻的啓發。(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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