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古稀感慨多(11)

在封建社会里,当官的只要对老百姓稍微公正一点,哪怕是稍微廉洁一点,就会被尊为“青天大老爷”。那位高喊“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口号的县太爷就是最好的“父母官”。可究竟老百姓是官员的衣食父母呢,还是官员是老百姓的衣食父母呢?诸位可以从马克思的“是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而不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等著名论断以及“剩余价值理论”中推导出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这里就不再讨论了。

一个好的“父母官”起码要做到两点:一是要像疼爱自己的儿女一样去疼爱老百姓,这叫“爱民如子”;二是要主持公道,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做老百姓的主宰,这叫“为民做主”。二者合起来就是官员对老百姓有爱护权和支配权。父母是儿女的主宰,既要疼爱儿女,也要支配儿女的行动;儿女既要孝敬父母,也要服从父母的支配。历史上有没有出现过父子一样的官民关系我是真的不知道,仅就我阅读过的史书而论,清正爱民的官员是少而又少,且大都活得坎坷不顺:不是穷得养不起老婆孩子,就是被排挤得郁郁而不得志;不是积劳成疾提前退休,就是因固执己见而被罢官流放;不是被奸臣谋杀乃至灭族,就是为顾全大局而自我了断。没有几个清官忠臣能平安度过一生的。但是,他们用生命伸张正义,留下千古英名。多而又多的佞臣贼子贪腐之徒,例如赵高、杨国忠、秦桧、严嵩、和珅等人大都活的一手遮天,春风得意,连他们家里的鸡狗都跟着沾光。更搞笑的是,皇上大都知道这些人“问题很大,后果很严重”,可偏偏对他们宠爱有加,让他们大权在握。这些人一旦当道,便放弃爱护权,滥用支配权。对老百姓在政治的经济的精神的文化的人身的各个方面无微不至地行使着支配权。弄得民不聊生,社会动荡不安。他们活着的时候享尽荣华富贵,死后一定是遗臭万年。中国历史上盛世少而短促,乱世多而漫长。贪官污吏为害,兵匪地痞作恶,老百姓哪里有出头的日子!元代文宗天历二年(1392)那位为官几十年的山东爷们在赴陕西赈灾途中面对着如聚如怒的黄河秦岭,面对着如牛如马的草民百姓,发出震惊千古的悲叹:

“兴,百姓苦;

亡,百姓苦”。

这就是对中国历史上朝代兴衰更替与老百姓之间关系的最准确的概括和总结。我猜想,如果不是受曲牌格律字数等艺术形式上的限制,末尾一句应该是“亡,百姓更苦”。

假如要研究中国的历史,我还是想请各位先读一读鲁迅先生《灯下漫笔》里的一段文字:“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先生在文中把中国的历史归纳为两个时代: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身处乱世,朝不保夕,连当个奴隶的资格都没有。治世、盛世都是有权有势有钱有资源者的天堂,老百姓能保住奴隶的身份就是万福了。不论什么“世”,普通百姓的身份都是“奴隶”。两个时代交替进行,循环往复而又无序可循。百姓们更是无法选择自己只生在盛世,不生在乱世,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希望有机会读到拙作的各位有缘之人能听我一劝,抽空去读一读鲁迅先生的一些著作,也许会从“伟大的思想家”那里得到深刻的启发。(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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