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放煙花爆竹的利與弊

春節快要到了,在網上看到許多關於春節是否放煙花的熱議;有禁止放煙花的地方,今年已解除了禁令,有人拍手稱快,認爲春節這麼重要的節日,如果連煙花都不讓放,過節還有什麼意思,中國的傳統文化怎麼傳承下去,我覺得確切地說,放煙花是一種習俗而已,還算不上真正的傳統文化。

如果就算是傳統文化,那也要斟酌這種文化傳承至今給我們帶來哪些利與弊。

如果利大於弊,我們可以保持優良的文化傳統和習俗;如果弊大於利,它就是有多少年的歷史,我們也應毫不猶豫地將它捨棄,這纔是理性的繼承和發展。

讓我們看因放煙花而帶來危害的一組數據:

2019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全國共發生火災9660起。死亡47人,直接經濟損失4944萬餘元

2018年全國共接報火災23.7萬起,造成1407人死亡、798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達36.75億元。

2017年除夕全國共接報火災2037起,死亡8人,直接經濟損失940餘萬元。

看看上面的數據,在我們歡度春節的時候,放爆竹煙花在給我們視覺快樂的同時,又有多少人以生命爲代價在那一瞬間便終身殘疾和家破人亡,這些都是真實的數據。

如果你說那些是極個別的事,那麼從和我們身邊來說放爆竹這件事,每到春節醫院都要安排多於平常的眼科醫生值班,以備放爆竹眼睛受傷需要的急救。

污染環境衆人皆知,放鞭炮從夜裏11點一直放到夜裏一兩點鐘,烏煙瘴氣,直到早晨還是霧氣瀰漫,一時不能散去,還有巨大的聲音讓老人和孩子無法安靜地入睡,每年都有老年人受到驚嚇突發心臟病的事情。

當然,放爆竹能給我們帶來喜慶歡樂的氣氛,快樂有感官的快樂和內心的喜悅,與家人團聚兒孫繞膝,開懷暢飲,體驗來自於心裏的那份幸福,如果沒有內心的喜悅,即使看着五光十色的煙花,也不能點燃一點對人世,的幸福感,所以我們應該選擇健康無危險的慶祝方式,過好節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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