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倫理錯中錯,人類即將脫胎換骨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六部》(感知對話錄、25)

生存者:

你認爲,我們的生活是生命倫理造就的,我們生存遭遇的苦難與艱辛,也算到生命的頭上?這人間的矛盾衝突與罪惡的發生,都是生命惹的禍,你不覺得有些牽強嗎?生命僅僅是讓我們活着,活着做些什麼,這與生命有什麼關係?沒有生命,我們連做什麼的權力都沒有,把什麼賬都算到生命的頭上,這應該嗎?如果我們選擇的是從善如流,生命還是問題嗎?比如進入了理想的大同世界,生命還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嗎?說人間的是是非非,全由生命而起,這怎麼能夠服衆?

感知者:

你問的這些問題,稍作思考,都不難回答。生命就是一種意識模式,就如同鋪設的軌道,我們只能在軌道上運行,能越出軌道運行嗎?生命的第一個概念就是獨立於客觀世界的存在,這個理念讓人不得不從整體存在中分離出來,成爲自成一體的獨立存在。這個“獨立存在”需要些什麼條件支持?這種存在需要什麼?因爲其獨立,它不與任何其他的存在有本質性關聯,所以,這種獨立的存在需要自己構成一個世界,也就是說,一個人的生命真實需要的資源是整個世界。個人造不出一個世界來,他就需要用共同世界的材料來重新在自我意識中構建一個世界。一個獨立生命的負載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他必須要揹負着一個被自我理解的世界才能生存,否則,任何人將寸步難行。

爲了維護自我的獨立存在,個人不得不在生命倫理的軌道上運行,所以,個人的行爲和個人的命運都沒有意外,你不得不爲自己而爭取一切,這種爭取是充滿衝突的,與自然存在衝突,與他人存在衝突,在種種衝突中,生命的原則就是以自我爲中心,一切存在服從於自我。生存者並不僅是活着這麼簡單,獨立生命的要求是無窮無盡、沒有止境的,這些要求就是人的慾望,而滿足這些慾望的途徑就是私有,“私”是什麼?私就是生命存在的本質,就是生命理念的核心。因爲生命必須私有,生命無法共同,更無法公有。我們都明白,私是萬禍之源,私是萬惡之端,當生命無法不私有的時候,人間罪惡就註定層出不窮了。

在生命倫理邏輯中,個人不得不成爲維護生命的猛獸,爲自我的存在,不得不利用自然和摧毀自然,不得不與他人競爭並戰勝他人,不得不用各種手段向存在索取生存資源。不擇手段是必要的措施,因爲自然存在與我們的生命無關,爲了保證生命自我的需要,我們不得不犧牲自然。他人的存在更是如此,他人的存在不但不與我們的自我存在發生根本性關聯,他人是自我生命利益的競爭者,他人是顯在和潛在的威脅,生命倫理的排他性使得我們不得不將他人作爲自我存在的對立面,在許多情況下,自我與他人就是你死我活之爭,在生命倫理邏輯中,他人是具有最大危險的存在。

這就清楚了,是生命倫理讓我們不得不這樣做人,所有人間的罪與惡都從此而生,不得不從此而生,人性從善是我們被生命撕裂關係以後的彌補性要求,我們只能藉助人性的理性存在來制約生命倫理的破壞性。事實上,我們人類用盡已有的智慧,也不能解決生命倫理造成的問題,生命已經是我們身上先天性的“癌症”,我們竟無一藥可以對症,世上竟無一人得以痊癒,我們人類事實上被生命理念拖入了深淵。

生命理念成了人類的根源性疾病,其病症幾乎囊括了人類所有的矛盾和問題,如果我們不脫離生命方式的存在,生命的軌道無疑將把我們載向毀滅。如果我們還對生命理念抱有幻想,以爲經過我們的管理、約束和懲誡,生命的人就像可以教育好的孩子一樣改正過來,就像宗教信仰所希望的那樣,脫胎換骨,重新做人。我們會遺憾地發現,生命理念會像遺傳病一樣流傳給每一個人,所有對人性的約束與教化都是徒勞的,因爲生命方式不是可以改正的錯誤行爲,要杜絕生命理念導致的一切問題,只有放棄生命方式,人類在另一種方式下生活,否則,別無他途。(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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