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對我傷害很深,她現在出事了,我該不該幫她

我結婚十年,離婚一年多了,兩個丫頭跟我,我們去年離婚的,但是她沒地方住,還在我家暫住。

但是絕對是相敬如賓的那種,她睡臥室,我睡客廳,離婚是她提出來的,離婚一年多,我陸續給了她兩萬六千多的零花錢,最近她考駕照我也給了她不少錢。

就在2021年的第一天,那個消息有如晴天霹靂,她被抓了,她被抓的前一天還在考駕照,沒考過,我還給託關係,找人,可是晚上電話就打不通了。

打通她也不接,事後確認那晚她和小她十歲的男朋友在一起,第二天早上被警察帶走了,原因是她以前的工作存在詐騙行爲。

抓走她託人給我帶話,讓告訴我一聲,畢竟是我孩子她媽,我就找人給送衣服,鞋子,去了,沒過幾天就被帶到她以前工作的城市了,案件還在偵查中。

但是她給警察帶話說想我了,讓我給她找律師,我現在很尷尬,這件事我要不要管,我聯繫了她家人,家人也沒有辦法,她那個小男朋友更沒有辦法,說他無能爲力。

那個小男友和她結婚也不可能了,她都兩個孩子,比她大十歲,還坐過牢家裏人不會同意。

我現在很糾結,我到底要怎麼辦,但是我一直深愛着她,結婚十年,我承認是我把她寵壞了,但是想到她對的那些對不起我的事,我真的很難過,一邊和別人曖昧,一邊還騙着我默默爲她付出,我該怎麼辦?

以上是網友自述。古風建議:不要幫她,沒必要,她又不是對你很好,你就說你能力有限也沒有辦法,錢也不用再給她了,她做對不起你的事她就要爲自己行爲負責,你的付出沒有必要。

你要控制住自己情緒,更控制自己的行爲,爲了以後生活更好。對自己不好的人不值得花一點點心思, 更何況你就算這次跟她好了,她不喫些苦頭,很難認識到自己錯誤,你們再到一起也過不好。

你應該開始自己的新感情,你走不出來,會被她傷害得更深。因爲她心裏就沒你了,你對她越有感情,她越瞧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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