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新亡,母親出走,85萬真能讓孩子幸福打折麼?

去年在廈門工地上班的24歲黃強民,因意外去世留下85萬的死亡賠償款。然而,就在賠償款下發後,妻子卻在大年三十里丟下年幼的2個女兒離家出走。父親新亡,母親周芙蓉爲何離家出走呢?她又怎麼忍心拋下兩個女兒不管不顧呢?

在周芙蓉婆婆劉梅的尋求下,找到了我們電視臺記者,希望幫她找到兒媳,解決小孩撫養問題,他們老兩口沒有辦法撫養。

經過我們一番電話聯繫,終於聯繫上在外地的周芙蓉,她答應回來跟我們見面。當婆婆劉梅看到兒媳周芙蓉的到來,就不管不顧地開始大吐苦水,指責兒媳的種種不是。

對於婆婆的指責,周芙蓉始終保持沉默,這樣的態度讓婆婆更加氣憤,讓女兒黃芳拿出兩個孫女的親子鑑定書,讀給周芙蓉聽。

原來,劉梅的大孫女並不是黃家的血脈,讓她覺得是兒媳周芙蓉騙了他們一家人,讓去世的兒子蒙羞,必須給一個明確的答覆。

對於婆婆咄咄逼人的姿勢,周芙蓉只是說了一句。

“死無對證!”她就準備離去。

爲了防止時態升級,我們讓婆婆暫時在一邊等,我們追上去單獨跟她談談,她告訴我們心裏的苦衷。

原來,她在和丈夫黃強民結婚時就已經懷了前男友的孩子,當時準備打掉,但是得到了丈夫黃強民的口頭約定才生了下來,後面又爲黃強民生了一個親生閨女,所以她覺得已經對的起黃家,將功補過了,就從來沒有提及孩子身世問題。

她覺得,婆婆早不提這個事晚不提這個事,現在丈夫去世了來提,就是爲了霸佔屬於自己的那筆10萬賠償款!

那麼,事情真的如周芙蓉所言,婆婆此舉真的是爲了賠償款嗎?還是周芙蓉爲了推卸責任,找的一個藉口呢?我們繼續採訪了她的婆婆劉梅,瞭解得知。

原來,他們一直就懷疑大孫女的身世問題,爲了家裏太平,一直隱瞞着這個懷疑,準備帶到棺材裏去的,沒想到兒子剛死,兒媳就變了臉離家出走,還四處造謠敗壞他們的名聲,甚至拒絕撫養兩個孩子的問題,所以他們才惱羞成怒,做一個鑑定來增加底氣。

與此同時,她還說,拿到這樣的結果,證明多年懷疑的時候,她心裏還是很生氣。不過,不管如何他們老兩口都不會放棄兩個孫女的撫養權,兒子賠償款裏屬於兩個孫女的部分,他們不會動,只是希望兒媳能夠承擔責任,給一個明確答案,給去世的兒子討一個公道。

爲了更快解決問題,我們最後約定雙方來到當地司法所進行調解,調解中婆婆劉梅想要的答案和公道,首先被司法工作人員及時駁斥,讓他們放下對孩子身世的追問,儘快協商解決撫養問題。

婆婆劉梅說。“需要周芙蓉放棄兩個孩子撫養權,需要每月支付兩個孫女1000塊撫養費,直到18.歲,屬於她的那部分賠償款她依然可以拿到!”

對於這樣的條件,經過司法調解員的勸說,周芙蓉也答應了,共同簽署了一份白紙黑字的協議來約束調解成果。

最終,周芙蓉先遞給婆婆1000塊,婆婆高興地笑了,說跟兒媳還是一家人,多走動走動,當女兒看待的!可以對孩子進行探視。

周芙蓉的大女兒,並不懂大人的紛爭,看到媽媽,依然開心地讓媽媽抱抱,一家人都化干戈爲玉帛,握手言和了,他們婆媳一起去墳墓邊看了看去世的黃強民,隨即把兩份親子鑑定燒成了灰……

這是一個意外點燃的家庭矛盾風暴,但問題還是值得思考。

其一,女孩子沒結婚前一定要自尊自愛,不要隨便跟人同居有了關係,假如真的衝動之下有了孩子,又分手了,準備嫁給新的男人,那麼一定要提前告知男方,必須得到婆家的支持再來決定要不要把小孩帶到世上。

其二,得饒人處且饒人,不管怎麼樣,一家人應該互相理解包容。因爲家不是講理的地方,而是講情的地方。

如果婆婆真的把兒媳當女兒看待,怎麼會當着媒體的面,讓兒媳難堪呢?不得不讓人思考。

其三,遇到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逃避,終究不是辦法,需要用合理的方法及時解決掉纔好,否則越積越深,更難化解,產生更多的誤會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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