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黃昌》節選

黃昌字聖真,會稽餘姚人也。本出孤微。居近學官,數見諸生修庠序之禮,因好之,遂就經學。又曉習文法,仕郡爲決曹。刺史行部,見昌,甚奇之,闢從事。

後拜宛令,政尚嚴猛,好發姦伏。人有盜其車蓋者,昌初無所言,後乃密遣親容至門下賊曹家掩取得之,悉收其家,一時殺戮。大姓戰懼,皆稱神明。

朝廷舉能,遷蜀郡太守。先太守李根年老悖政,百姓侵冤。及昌到,吏人訟者七百餘人,悉爲斷理,莫不得所。密捕盜帥一人,脅使條諸縣強暴之人姓名居處,乃分遣掩討,無有遺脫。宿惡大奸,皆奔走他境。

初,昌爲州書佐,其婦歸寧於家,遇賊被獲,遂流轉入蜀爲人妻。其子犯事,乃詣昌自訟。昌疑母不爲蜀人,因問所由。對曰:“妾本會稽餘姚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妻也。妾嘗歸家,爲賊所略,遂至於此。”昌驚,呼前謂曰:“何以識黃昌邪?”對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爲二千石。”昌乃出足示之。因相持悲泣,還爲夫婦。

視事四年,徵,再遷陳相。縣人彭氏舊豪縱,造起大舍,高樓臨道。昌每出行縣,彭氏婦人輒升樓而觀。昌不喜,遂敕收付獄,案殺之。

又遷爲河內太守,又再遷潁川太守。永和五年,徵拜將作大匠。漢安元年,進補大司農,左轉太中大夫,卒於官。

(節選自《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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