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什麼理由的犯罪都是可恥的

讀完紫金陳的《壞小孩》,又趁熱打鐵讀了《無證之罪》,讀完後無比糾結。

駱聞犯罪,是爲了抓到兇手,且走的“法外製裁”路線,感覺情有可原。可如果人人都這樣,爲了自己在乎的人,枉顧他人性命,知法犯法,這個世界將何等可怕!這樣的行爲,何等自私!

情感上,駱聞值得同情,法律上,駱聞不值得維護。

許多人對朱慧如和郭羽的評價:恨鐵不成鋼!明明駱聞都用生命維護他們了,爲何還要坦白一切?

三葉草以爲,因爲良知,因爲人性,因爲正義。無論如何情有可原、情非得已,情都應該被禁錮在法律的框架範圍內。法律讓我們的行動有了界限,讓正義得到聲張。

所以,“無論什麼理由的犯罪都是可恥的”!

嚴良對於駱聞,有同情、有失望、有共鳴,知己知法犯法,他在情與法之間,兩面爲難。

雖然許多讀者反感他站在道德制高點指責駱聞,可作爲一個堅持正義,又兼具感性的人,這樣的反應,不都是最真實的嗎?

每個人都是矛盾的,當情與法碰撞時,又有幾個人能保持理智,冷靜抉擇?

正因爲如此,三葉草無法評價書中人物所作所爲的對錯,只能說合不合法。畢竟,對錯與正義,其實都是人心裏主觀價值的評判。而法律,卻是維護所有人的武器,是人們共同價值觀的最大化客觀體現。

不想陷入這種糾結的地步,只有努力約束自己,不困於心,不亂於情,不沉於利。

【無戒365  28天 第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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