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往事~同意报锁(外一篇)

一、1983年,我分配到恩施新塘公社水电管理站上班,分管领导是公社党委副书记何X春,是一位女同志,50岁左右,她没多少文化,估计是小学毕业,她脸上有少许麻子,是一个好人,没有官架子。她老公是一个农民,她回到家里,就是一个家庭妇女,帮助老公干农活,忙里忙外。水管站的每一个月的发票均要找她签字,她在每一张发票背面写上“同意报锁,何X春”。原来她锁销不分,但从来都没有人给她指正。

二、新塘公社党委书记毕书记的大儿子是开拖拉机的,长的虎背熊腰,每天在马路上开着拖拉机,趾高气扬。有一天,毕大儿子开拖拉机出车祸了,从龙潭村往新塘集镇上开,一段长下坡没把持住,连车带人开到飞桥沟里了。消息传到集镇上正在开大会的毕书记,立马散会,参会的大队支书们也紧跟着毕书记赶到现场。现场惨不忍睹,我老家所在的新花大队的村支书廖支书,他个子不高,曾经当个兵,非常勇敢,用弱小的身躯背起满身血污的毕大儿子,从沟底艰难地背上马路上,等在马路上的车子立马将受伤的大儿子送到了公社医院。

毕大儿子身负重伤,车毁人未亡,算是万幸,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摸过拖拉机,回到老家种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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