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三官》

故諸葛城有商士禹者,士人也,以醉謔忤邑豪,豪嗾家奴亂捶之,舁歸而死。禹二子,長曰臣,次曰禮。一女曰三官。三官年十六,出閣有期,以父故不果。兩兄出訟,終歲不得結。婿家遣人蔘母,請從權華姻事。母將許之。女進曰:“焉有父屍未寒而行吉禮?彼獨無父母乎?”婿家聞之。慚而止。無何,兩兄訟不得直,負屈歸,舉家悲憤。兄弟謀留父屍,張再訟之本。三官曰:“人被殺而不理,時事可知矣。天將爲汝兄弟專生一閻羅包老耶?骨骸暴露,於心何忍矣。”二兄服其言,乃葬父。葬已,三官夜遁,不知所往。母慚怍,惟恐婿家知,不敢告族黨,但囑二子冥冥偵察之。幾半年杳不可尋。

會豪誕辰,招優爲戲,優人孫淳攜二弟子往執役。其一王成姿容平等,而音詞清徹,羣讚賞焉。其一李玉貌韶秀如好女,呼令歌,辭以不稔,強之,所度曲半雜兒女俚謠,合座爲之鼓掌。孫大慚,白主人:“此子從學未久,只解行觴耳,幸勿罪責。”即命行酒。玉往來給奉,善覷主人意向,豪悅之。酒闌人散,留與同寢,玉代豪拂榻解履,殷勤周至。醉語狎之,但有展笑,豪感益甚。盡遣諸僕去,獨留玉。

移時,聞廳事中格格有聲,一僕往覘之,見室內冥黑,寂不聞聲。行將旋踵,忽有響聲甚厲,如懸重物而斷其索。亟問之,並無應者。呼衆排闔入,則主人身首兩斷;玉自經死,繩絕墮地上,梁間頸際,殘綆儼然。衆大駭,傳告內闥,羣集莫解。衆移玉屍於庭,覺其襪履虛若無足。解之則素舄如鉤,蓋女子也。益駭。呼孫淳詰之,淳駭極,不知所對,但云:“玉月前投作弟子,願從壽主人,實不知從來。”以其服兇,疑是商家刺客。以告郡。郡官問臣及禮,並言:“不知,但妹亡去已半載矣。”俾往驗視,果三官。官奇之,判二兄領葬,敕豪家勿仇。

異史氏曰:“家有女豫讓(戰國時晉人,替友人報仇的義士)而不知,則兄之爲丈夫者可知矣。然三官之爲人,即蕭蕭易水,亦將羞而不流,況碌碌與世浮沉者耶!願天下閨中人,買絲繡之,其功德當不減於奉壯繆(三國時蜀將關羽的諡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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