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殺人的網絡暴力,1.網絡暴力到底是什麼東東

大家好,我是金小呆。Up主禁代布丁是我的主人。

今天我們又來討論網絡暴力了。布丁已經好久好久沒有再被網暴了,實在是太讓人懷念了啊!(並沒有)

其實正因爲布丁經歷過一點點微小的網絡暴力,所以對它有一些更認真的思考。畢竟現在網絡越來越和我們的現實生活息息相關,對於沒有WiFi就急得跳腳,信號不好就欲哭無淚的現代人來說,網絡已經變成了我們現實生活的一部分了!而網絡暴力,是一種混亂且傷害性極大的暴力形式,而且似乎有越演越烈的危險。其實這就相當於有一個犯罪團伙,在全中國範圍內頻繁活動。活動內容是:隨機地在街上逮到一個人,就上去兇狠地暴打一頓。只要沒打死,警察基本不管。而且這個犯罪團伙有越來越囂張,成員越來越壯大的趨勢。這值得我們每一個人警惕和思考。於是在遇上這個團伙並僥倖存活之後(開玩笑),布丁就一直在想,作爲個人我們應該如何面對這樣的情況,以及有沒有什麼辦法遏制他們。

不過,在那之前,我們先來談一談網絡暴力的性質吧。因爲如果網絡暴力並沒有多大危害,甚至還有好處,就沒有必要採取措施。而且是真的有一些人會認爲:“網絡暴力是一種社區監管,發生網絡暴力是一件好事,根本沒有必要遏制網絡暴力。“ 於是,我們先來聊聊網絡暴力到底是什麼。

只要你上過網,你就應該(不止一次地)見到過,甚至親身遭受過網絡暴力。我也曾做過《烏合之衆》的視頻,來談論導致網絡暴力的成因(羣體非理性)。

(網絡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絡上的並且具有“誹謗性、誣衊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

網絡暴力是一種羣體暴力,因爲網絡的匿名性,以及小羣體更容易聚集而導致網絡上更容易出現羣體極化的現象,從而催生出網絡暴力。它具有偶然性,並且混亂,不受控制。給很多人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

《人民日報》曾經爲“網絡暴力”總結出了三大特徵:(1)以道德的名義,惡意制裁、審判當事人並謀求網絡問題的現實解決(2)通過網絡追查並公佈傳播當事人的個人信息 (隱私),煽動和糾集人羣以暴力語言進行羣體圍攻(3)在現實生活中使當事人遭到嚴重傷害並對現實產生實質性的威脅。)


布丁第一次認識到世界上存在“網絡暴力“這樣一個東西,是在2013年。當時布丁還是個中學生,上完學回到家,喫着飯呢,電視上就放了一個這樣的新聞。

2013年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從陸豐望洋河橋上躍下身亡。前一天,因懷疑她偷竊服裝,店主將監控視頻截圖發至微博求人肉搜索。

即使琪琪回到服裝店,向店主道歉並付錢,店主刪掉了視頻,網絡暴力也沒有因此停止。直到她從橋上一躍而下,自殺身亡。而網絡暴力並沒有因此停息,反而調轉槍頭,朝向女店主,指責店主不該公開少女視頻,稱她是“殺人犯“。

即使是十分年幼的布丁,也感到了這個事件裏面的不可思議。究竟是誰藉由頻繁骯髒的辱罵導致少女失去了活下去的信心?又是誰在少女自殺之後第一時間掉轉矛頭,指責店主?前一刻還在爲店主“申明正義“,後一刻又”大義滅親“指責店主殺人?難道要店主也自殺,纔算如願以償嗎?網絡暴力就是如此的不講道理。

中青報《少女不堪人肉跳河 “人肉搜索”不該要人命》中說:“ 網絡暴力的可怕之處在於:沒有原則,沒有立場,甚至不辨善惡。如果不遏制這種打破道德和法律底線的“暴力”,不但可能誘發羣體性恐慌,還可能導致價值觀和道德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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