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給的能力,也有要/求助的權利。不帶期待的給,不帶負擔的要。要來要不來的結果如何,都是可以的。

20210126 週二

*同事坐那,一會兒嘆口氣,一會兒唉一聲,雖沒聽她說什麼,但是,就她流露出來的煩躁的表情皺着的眉頭,說話做事和平日裏不太一樣的反應,以及一會兒一看手機信息的動作,讓人不用猜也知道,她有煩心事。

雖然說我們得尊重邊界,別人的事,別人不說,我們不要去探究去打聽去八卦,可想了想,家人親戚朋友同事之間,該有的關注關心,也得有吧。

我有次請教老師,關心與越界的區別或是度,怎麼區分與界定?

老師迴應後,我的理解是:感覺或看到或知道別人有事兒,可以表達對別人的關心,比如,主動詢問別人怎麼了,有需要我的地方麼?我可以做些什麼麼?但是,不強求別人一定要說要回應,尊重別人的反應及做法。

也就是說,別人想說想回應了,我們聽着;別人說了需要我們做些什麼了,我們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做與不做,並真實告知對方;但別人若是不想說,我們就別勉強人家非得說,或是四處打聽;別人沒說需要我們做什麼,我們就不要自以爲是自作主張的,還打着我爲你好,我替你操心的旗號去做。強求別人說,自以爲是替人家去做,這樣的,就是越界了吧。

*我主動和同事說,“咋覺得你今天不是太開心?有啥事兒麼?”

我這一問,同事倒是也沒排斥,先開始說了一句,家裏的事兒,也不好意思說。

我嗯了一聲,“就是,誰會沒點煩心事,有時候家裏的事兒,也沒法對外人說恁多。”我表示理解,不再追問。指了指燒水壺,“水燒開了,我看你剛纔想倒熱水來着。”

同事起身去倒了水,沒過幾分鐘,開始吧啦吧啦說了起來。

同事說了她發愁煩心的事兒,我沒有相關資源可幫得上忙,就是她說我聽着。

她這邊說完,另一個同事開了口,“我之前認識……,你要不要找他問問了解一下。”

“行呀,你幫忙給介紹一下唄”。

這兩人擱一塊兒又說開了。

*這個事兒,讓我突然有點觸動。很多時候,我們遇到問題,困難,煩惱或是我們有需求,可我們不主動說不主動要,別人怎麼知道?

當然,我們說了要了,也可能別人幫不上忙,滿足或給不了我們的需求。但你說了,別人知道了,也許這個人幫不上忙,說不定那個人有資源幫得了給的了呢?就算都幫不上忙,至少別人可以對你多些瞭解哦。

*想起有次小組課,老師給我佈置了個主動找人要紅包的作業。

我剛開始還在想着,向誰要,我要怎麼措辭,以什麼理由要呢?別人會不會給呢?要是不給呢?或是別人雖然給了,但心裏不情願了怎麼辦?我的這個行爲,會讓別人怎麼看我,想我,認爲我呢?…

當我發覺,我又陷在頭腦的想法裏了,又開始我以爲我覺得我害怕我擔心了。

乾脆,暫停去想,如實去說,只管去做吧。管它呢,做了再說吧。

於是,我就在家羣裏發了要紅包的信息。

真做了,內心裏的想法,倒是消停會兒了。

不一會兒,侄女侄子,姐姐嫂嫂們,嘩嘩的爲我下了一陣紅包雨。

*通過這個事兒,我感受到,很多時候,我們願意去給去付出去爲別人做些什麼;可是,卻不敢主動向別人要/求助,不好意思要/求助,也不好意思坦然的接受別人給予我們的好及幫助,怕欠人情,趕緊想回禮,自己內心深處有不配得感。

通過這個事,我也有啓發: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主動給的能力,也需要有欣然接受的能力。

有問題/困難了,主動求助;

有需要了,主動索要;

不帶負擔的表達出來,

同時,也不帶期待的接受“要來要不來”的結果。(別人給與不給,都是可以的,都有別人的情況和選擇。結果如何,和我們值不值得的,夠不夠好不,重不重要……都不劃等號的。)

我們能給,也能要。

不用不好意思,也別怕麻煩別人,別怕欠人情。

要知道和相信,我們都是被愛的。

*我們有給的能力,也有要/求助的權利。不帶期待的給,不帶負擔的要。要來要不來的結果如何,都是可以的。

就如姐姐說的,打開心胸,放下面子,啥事都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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