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在紙上的字就是作品嗎?

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文字,想把它變成印在紙上的鉛字嗎?

想。

那給錢啊。

好。

誰給誰錢?

當然是給寫作者錢,支付稿酬啊!

但是,如今一般的作者是自己要爲自己辛苦創作出來的文字買單。

這是件說來奇怪其實也並不奇怪的事情。

審查、書號、印刷要錢,負責串起審查、書號、印刷的也要錢,這是產業。

不說發行,光是把字印在紙上這一系列操作,就是一項“浩大”的工程。所有參與這項“工程”的人都要利益均沾。有了利益,就可以忽視某些東西,比如質量。

我說的質量是文字。

放眼一看,滿世界的書籍一本比一本印製得精美,除了文字之外的紙張、印刷、裝幀都精美,但文字卻少有精緻的。

很多人都可以拿“文無第一”來說事。創作水平各有高低,文字表達出來的思想也可以有深有淺,但作爲文章基礎的文字,不說每一個字都用得恰到好處,但錯字別字不能超過規定範疇啊。還有,病句連篇言不達意的作品,是不是可以少印點出來?我曾經看過一位“有名”的作家,寫了一百多個字的詩歌,不算TA自己說的“特意爲之”的字,明顯的錯別字都不少於二十個!

只要把出版當成一門生意,這世上傳遞思想的路上就會出現許多歧途。

書商們追求的是利益,很多靠出版爲業的人本身也是“作家”。只有在光環籠罩下,纔有可能忽悠到更多想以“寫字爲生”的人把自己的文字變換成印在紙上的鉛字。

曾經想替有真正寫作水平的人出版一些高質量的作品,也對接過相關資源,但部分作者自身的素質、出版資源的高貴、整個市場的扭曲讓我心生退意。不過我還是一直在努力。

我想好作品可以改變一個人的一生,一個的一生也需要美好的文字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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