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讀第31天:責任感養人,罪惡感毀人

英國一位爸爸因孩子“偷”了超市的巧克力,爸爸拉着孩子向超市收銀員道歉,還拍了視頻傳在網絡上。爸爸認爲這樣做是應該的,正確的,是對孩子好的,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

那樣做,滿足了父母教育孩子的負責和用心,但也讓孩子在那一刻充滿驚恐、害怕、無助、難以面對的難堪和隨之而來的罪惡感,以及在他人面前擡不起頭的低自我價值感。

父母如何做呢?可以跟孩子表達無法接受這樣的行爲,傾聽孩子的想法,商量如何處理此事,照顧孩子的感受同時“協助”孩子把東西還回去。還可以分享:這樣的做法給超市,收銀員帶來的損失,麻煩,讓孩子瞭解事情的後果。這樣會讓孩子產生“責任感“,而不是“罪惡感”。一個沒有被尊重過的孩子很難學會尊重自己和他人。

《道德經》有言: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真正有智慧的人,就是在他人做出不善之事時,我們仍能善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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