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不要欺人太甚!(一)

1.

飛揚想要是知道即將上任ECO的人會是陳晨的話,她打死都不會進這家公司。

打不死,就更不會了。

但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她媽把自己的出嫁的玉鐲子都塞給陸姨了,才把她塞進了這家一流國企。

要是這時候,她要是敢跑,她媽準能和她斷絕母女關係。

再說,她是平時任性點,說話不過大腦。但她不傻,這鐵飯碗,怎麼也要端死了。尤其這樣私企隨時會下崗的年代,太沒安全感。

所以,當她看到公司HP上,空降而來的ECO居然是陳晨時,還是一早換上了公司的制服,畫化好妝,踩着高跟鞋,準時出現在ECO辦公室前,恭恭敬敬地去迎接這個前男友。

飛揚看着硬把妝畫的像女主播,把國企制服穿了制服誘惑的其他兩個年輕助理,相比之下,她看起來像個土包子。更像嫁不出去,還不求上進的老大姐。

這女人騷情起來,還真是夠騷情。

儘管她做好了所有心理準備,可陳晨出現那刻時,還是嚇到她了,董事長來時也沒這場面,拿包的,引路的,介紹公司的,七七八八後面跟了一大羣。

四年不見,這個男人長得越發招眼了,本來就是他們大學的校草,這又去國外呆了四年,一身高級定製的西裝,睿智深邃的目光,越發讓人移不開眼。

陳晨的魅力,早在她初中時,就感受到了。只是現在,感到越發耀眼了。

陳晨大步流行地走到她的面前,近距離直視着她時,她提前排練好的話,居然一個字都說不出口。以往的氣勢也煙消雲散,只緊張得手心直冒汗。

“你是新來的的祕書?叫什麼名字?”陳晨先開了口,語氣沒有任何情感,很公事公辦。

“你好,陳總,我叫薛飛揚。”她不敢擡頭看他,小聲回答。

“小薛,是吧?我記住了,工作好好表現。”陳晨快速說完,就轉身走進了辦公室。

陳晨只給她10秒鐘,兩句話。

陳晨下面說的話,她一個字都沒聽進去,只聽到陳晨最後一句話,“以後大家工作時叫我總裁,工作外叫我小陳就行,我也和大家一樣,不過是來打工的。”

她記得四年前,她在廚房做飯,陳晨從後面抱着她,把頭埋在她脖子裏,像個忠犬似得哼哼唧唧說,“飛揚,咱們以後有個專屬的稱呼好不好?我叫你羊羊,你叫我狼狼,狼最愛小羊,好不好?”

而如今,他叫她小薛,她也只能叫他陳總。

四年的時光,最終在他們之間,深深劃出了一道溝壑,誰都無法逾越。

最熟悉的陌生人,不過如此。

2.

和所有分手的女孩一樣,飛揚曾無數次幻想過她和陳晨再次重逢的場景。

物是人非的感概也好,失而復得的喜悅也罷,甚至是老死不相往來的決裂,她都能接受。

甚至早想好了如何來應對。

怎麼說他們也曾是相戀了三年的情侶,怎麼說她認爲他們曾真的愛到刻骨銘心。

這樣的感情,她認爲,再怎麼忘,也總該見面時有些尷尬吧?即便再言語上客套,語氣和表情總該有些複雜吧?

然而,陳晨真的什麼都沒有。

她真想不通,陳晨是如何做到,把她擺放到陌生人的地步,對她們的過去,竟如此風淡風清。

這四年,原來真正放不下的人不是陳晨,而是她。

她原以爲,老死不相往來纔是一種放下。現在她才真正明白了,陳晨的這種完全陌生纔是真的叫放下。

她不禁自嘲,連在分手上,她都又一次完敗。

他們一直都是發小,陳晨就住在她家樓下。陳晨是標準鄰居家的孩子,長得好成績好。她媽口中的好孩子,老師和學校的好學生。

她從小調皮愛玩,就一直跟在陳晨屁股後面跑,初中開始時,陳晨就成了校草,一大堆人就跟着他屁股跑。每天有女生跑到樓下跟陳晨表白。

所有人表白了完了,她也沒敢表白,因爲她就是他口裏那個“假小子”,“小笨豬”,他似乎只把她當哥們,而她把他當摯寶。

她高中努力改變自己,減肥、留長髮,拼命學習,只爲高三畢業跟他表白,連高考志願,都和他填的一模一樣。

大一時,她在陳晨生日宴會上,喝大了,然後就抱着陳晨親,當時沒什麼,就一個女生向陳晨表白,陳晨不知是因爲喝了酒,還是因爲興奮,臉紅的像個猴屁股,沒說願意,也沒說不願意。

她抓起桌子上的二鍋頭,連吹下大半瓶,陳晨奪她手裏酒瓶時,她迷迷糊糊中,就跳起來,親了陳晨。再然後——據說是吐了陳晨一身。

第二天陳晨去公寓找她,對她說,“你既然佔了我便宜,就必須要對我負責到底。”

她還在宿醉中,既然陳晨都找上門了,她也只好說,“反正都要我負責的話,那就讓我便宜再佔的徹底點吧。”

說完後,她️又更徹底地佔了他便宜....

他們同居了三年,大四那年,優秀的陳晨被學校選做了交換生,去了德國。

再好的感情,終敵不過時光的蹉跎。就這樣,他們的感情,最後在時光的蹉跎下,挫骨揚灰。

陳晨選擇繼續留德,她選擇了繼續生活。

四年後她和陳晨的再相逢,陳晨不是《何以笙簫默》裏那個癡情的阿琛,她更不是不被遺忘的阿笙。

她才明白,他們的感情,其實一直很普通。

3.

工作的一個月裏,陳晨對她,也都是公事公辦,既不親近,也不疏離。該簽字時簽字,該寒暄時寒暄,對別人怎樣,也對她怎樣。

每次見面時,緊張和有意迴避的只有她一個人,就如同事們都問她:“陳總人挺好的,怎麼感覺你特害怕他?總躲着他走?”

躲避,不過是她自我保護方式。這種陌生人般的接觸,每接觸一次,就重重傷她一次。

她也沒想到,再相逢的慌亂,也只是她一人的兵荒馬亂。

而陳晨,穩如泰山。

她最常去的地方是茶水間,茶水間永遠是公司的八卦中心,爲了收集到陳晨的私人八卦,她像個水牛,一天喝十幾杯水。

她們說,陳晨有未婚妻,在一起了好多年,他一直帶着她送的鏈子、皮帶、和錢包。

她們說,陳晨送人時,從不許別人坐他的副駕駛,那個座位,是她未婚妻的專屬。

她們還說,陳晨買了房子,就靠着未央湖,順利的話,他們應該過年時結婚,他未婚妻說過,女孩超過28歲穿婚紗,會好醜。

她們還說了很多.....

每一個都是關於他未婚妻,每一個都無關自己。

她只是最後覺得,原來水這東西,真的不能多喝,喝多了會不停往外流,每晚都流得滿枕頭都是。

她開始還幻想着,陳晨嘴裏的未婚妻,會不會是自己。

因爲她是送過陳晨表、她是送過陳晨錢包,她是親手給她帶過鏈子,鏈子是她爸生前最喜歡的懷錶,裏面放的是她出生時的照片。

可她特意看了,真得看了,看得很仔細,皮帶不是她那條,扣完全不同。表不是她送的表,錶帶她送的不是金屬帶。

爲了看錢包,她硬着頭皮,還跟他借了錢。他倒是“很大方”,從錢包裏,給了她一百,還“很大方”說不用還了,就當是公司請她們三個助理喝咖啡。

看完了,心也死了,

女人愛情徹底沒指望了,也只能指望好好掙錢了,她真的打算好好工作了。

她還有媽要養,她還要自己買房,她最終選擇了加班再加班。

前任是上司又能怎樣?

他結他的婚,她上她的班,公司又不會少發她一分錢。

就這樣了吧。


(待續)

ps:一個破鏡重圓的小甜文,先虐後甜,沒寫完發出來了,這兩天會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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