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有套路  下筆不再難

那些具備出衆寫作技巧的學生和青年作家,大多是掌握了一些最爲重要的寫作原則,並反覆不斷地使用。

那麼,這些反覆使用的原則是什麼呢?

在《一本小小的紅色寫作書》書中,作者[加]布蘭登·羅伊爾講了重要的寫作原則。

寫作的四大支柱

結構、風格、可讀性和語法,就像保持椅子穩固的四條腿。

A、結構:在動物學中,你可以從動物的骨架判斷出它爲何種動物。骨架就是動物的結構。

所有結構對觀點的強調或側重,都很重要,某個觀點或主題,你寫得越多,就會被認爲越重要。

在寫作上有六大結構:

# 範疇結構:在這裏順序就不那麼重要了。如果我們選擇使用範疇來建構作。

比如:先說美國,然後中國,最後英國,還是先說英國,然後中國,最後美國都無關緊要。

# 評價結構:以評價爲基礎的結構也是如此,無論是先說正面再說反面,還是先說反面再說正面,並沒有多大區別。

# 時間結構:在時間結構中,先討論最早發生的事件,然後按照時間推進。

# 比較結構:先談最重要的觀點。

# 線性結構:按照順序從第一項開始,以最後一項結束。

# 因果結構:通常先確定並討論原因,然後纔是結果。

注意 寫作結構只涉及文章正文,與引言或結語無關。

B、風格:風格是寫作的方式,包括如何使用恰當的例證支撐所寫內容。

C、可讀性與表達方式:寫作材料的視覺愉悅感和易讀性有關。

D、語法:包括措詞等,與語言表達形式的正確性和可接受性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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