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自己愛的能力、學會和自己和解

今天收穫了兩個觀點。

第一個觀點:培養自己愛的能力

愛情中的痛苦、婚姻中的不幸,是自己愛的能力缺失導致的。

解決問題的辦法只有提升自己愛的能力。

怎麼提升自己愛的能力呢?要學會如何跟真實的對方相處,成長自己,調整自己,而不是改變對方。

這就需要我們重新審視自己:遇到問題時,自己是歸向外因還是內因。

第二個觀點:與自己和解

不必站在50歲的年齡,悔恨30歲的生活,也不必站在30歲的年齡,悔恨17歲的愛情。

我們不能站在後來的高度,去批判當年的自己,這不公平。

如果重來一次的話,以當時的心智和閱歷,還是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試着和自己和解吧,去接受每一個時期的自己。

這兩個觀點都指向了同一個主體:自己

不要試圖去改變別人,首先從改變自己開始

不要從外因上去找答案,首先要從內因上去找問題

原來我們苦苦尋找的幸福的源泉、密碼和鑰匙,不在遠方,就在當下;不在他人,而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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