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於繩索

朱柏廬《朱子家訓》裏有這樣一句話,“善欲人見,不是真善;惡恐人知,便是大惡”,大意是說做了好事,就希望他人看見,這不是真正的做好事。做了壞事,害怕別人知道,這是真的在做壞事。

而我們的生活中就有許多這樣的人,做了點好事就恨不得世人皆知,實際上是假借行善做好事之由沽名釣譽,撈取資本,這怎麼可能是真善呢?相反,做錯了事卻不敢坦誠面對,承擔後果,而是百般抵賴想方設法來掩蓋罪行,那就是錯上加錯的大惡。

今天來說說這句名言的前半部分。

何以出現這樣的情況?環境時勢使然。我們曾經的傳統美德是做好事不留名,但到了南京的彭宇案後就發生了顛覆性的改變,彭宇案鬧得沸沸揚揚,從那以後,做了好事,必須得讓人知道,讓人看見,否則就說不清道不明瞭,若無人知曉,還有可能被訛。越來越多的事實告訴人們,做了好事就得讓人知道!甭管什麼是真的去做好事還是假的做好事!

這個狀況延展開去,迅速波及所有事情,產生了強大的蝴蝶效應。但凡做什麼事,尤其是所謂的正經事,都得叫人知道,尤其得讓領導知道,不然咋證明我做過了呢?單位裏,正常的工作,都需要拍視頻錄影像,得有音像留存,也得有紙質記錄,方便檢查的人看到,要得經得起檢驗。我身邊有同事因爲太投入工作而忘記了早上的指紋簽到,一整天都很鬱悶——這上了一天的班等於沒上。去找領導理論無果,口說無憑,指紋爲證!

長此以往,人們養成習慣,更多的心思都花在了應付檢查考覈上,真正花在工作上的心思少之又少!每天惦記的不是如何幹好工作,而是小心翼翼別忘了事過留痕。經常有人抱怨我們的發展速度太慢,發展質量不高,核心技術跟人家差距太大,有這樣的氛圍、環境和工作流程,發展緩慢、質量不高就是理所當然。

諾獎評選的流程裏有一條規定,即不允許毛遂自薦。坊間流傳許多諾獎獲得者即使獲獎了也不自知而被電話告知的佳話。諾獎獲得者在獲獎之前,並不以獲獎爲目標,只以興趣爲引導,以科學研究爲樂趣,至於獲獎與否,那是別人的事,與己無關。有了這種純粹的對待科學對待工作的態度,不出成績纔是怪事。

而我們通常的做法是,做了一點點事,就得廣而告之,一切的評優評先,一切榮譽稱號的評選,都有自我申報這一環節。這樣的要求,就使得我們的工作從一開始就像被一條無形的繩索套住,陷入了先天不足的境地——該純粹專心的工作自始就不純粹專心,如此你還指望最後能出什麼樣的成果呢?

誰都知道創新的土壤是自由。做任何事情,束手束腳,沒有了自由,也就掐死了創新的種子。人們在泥潭裏撲騰也就沒有了衝出泥潭的希望。繩索無往而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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