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今日中國書法的主要問題

摘要:中國書法博大精深,僅就其發展史而論,亦可謂輝煌燦爛、源遠流長。建國以後,中國書法家協會的成立與傳統文化的回潮更是使全民上下掀起了學習書法的熱潮,書法藝術也不斷向大衆化、多元化靠攏。然而,大繁榮式的快速發展下,各類問題也隨之浮現。在本文中,筆者將通過書法性質、書法觀及書法與羣衆關係三個方面來剖析當代中國書法的主要問題、問題成因以及解決辦法。

關鍵詞:中國書法;書法;書法問題;書法發展

當代書法的發展,已褪去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後)在發展初期階段的繁榮外殼,進入到新的發展時期來。整體而言,當代書法仍處於相對的、趨於大衆化與多元化的大繁榮發展趨勢之下,然各類問題也亦在這趨勢下愈演愈烈,它們已嚴重混淆了普通書法學習者與人民羣衆對書法藝術的認知,甚至已經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書法藝術的進一步發展。因此,解決這些問題是十分必要的。那麼,都有哪些問題呢?

                    一、主要問題

依本人所看,主要有三個大的問題:其一是書法性質上的問題;其二是書法觀上的問題;其三是書法與羣衆關係的問題。而經由這三大問題,又引出不少小問題來。

首先是關於書法性質上的問題。這一問題的集中表現,是對書法藝術性與規範性的認知問題。書法,是漢字本體再造的“復藝術形態”(或“第二藝術形態”),是“對漢字的創造性書寫藝術”⑴,故而兼具文字規範性與藝術創作的藝術性的特點。換言之,只有兼具規範性與藝術性特點的書法,才叫書法。在不同時期,對待規範性與藝術性這二者關係的態度上亦是不同的。而在書法實用性日趨遞減的今天,我們更應當重視調和這二者的關係,用規範引導藝術的發展。可是今天的書法界,卻出現了三種截然不同的極端看法:一種人混淆書法藝術與其他藝術形式的界限,鼓吹書法不加規範地藝術化,甚至高喊着“書法就是繪畫”,把做展覽、做裝飾視爲書法最大的用途,把現代的西方抽象藝術在日本書法界的發展視爲中國書法的必經之路,大搞一些看似“先鋒派”的怪異行爲;另一種人則出於對前者“醜書”“敗壞傳統”的厭惡,高高揚起了書法規範化的大旗,可在現實行動中卻又矯枉過正,對於書法創新全然排斥,甚至學起了古時的師徒形式,要求學生像徒弟一樣給老師磕頭,對老師的一切指令絕對服從;最後一種人則既不提倡藝術化,也不提倡規範化,僅僅將書法當成盈利的、博人眼球的工具,“江湖書法”即是其代表。

關於最後一種人,無須多言,他們就是典型的江湖騙子。因此我們主要來談談前兩種極端的觀點。第一種觀點對書法不加規範地藝術化,混同書法與其他藝術形式的界限,這種人自以爲是時代探索的先鋒,實際則是要把書法帶到當年楚國“鳥蟲書”的離本悖貞⑵的道路上去――我們必須明白,書法不同於字體設計,不同於一般繪畫,其作用亦不僅侷限於裝飾。如若我們忽視這些,那麼就會重蹈當年“鳥蟲書”悲劇性的覆轍,讓書法滑入所謂“美術字”的深淵。第二種看法中的“規範化”,也是要不得的;規範作爲引導藝術的原則,規範亦不是一成不變的,要吸取古往今來的經驗,應時而變,方能順時而興。

其次是關於書法觀上的問題。儘管馬克思主義文藝觀及其他較先進的外來文藝觀念早已被引入並被部分地運用到書法研究上,但整體而言,仍屬一個比較匱乏的狀態;此外還有部分老頑固相信古代書論萬能與部分激進者大呼“摒棄傳統書論”等語,這亦是犯了極端的毛病的結果。書法觀上的缺失,使得書法工作無法更好地推進其“大衆化”的一面,從而使一般書法學習者與普通羣衆對當代書法界混亂不堪的現狀感到茫然,並在學習選擇中走向極端等問題。

由此我們可以引出第三個大問題――書法與羣衆的關係。在20世紀初的俄國,就有至上主義者與構成主義者對藝術究竟是“爲藝術而藝術”還是“爲人民服務”的爭論;而當今中國的書法界,這個問題也一樣存在。“先鋒派”們鼓吹書法不加規範的藝術性,他們所創造的“前衛書法”並不爲人民羣衆所喜;而規範者們的運動似乎又將書法定格在應試、習古而不出新等各種狹窄的範圍內,使得一般羣衆與書法學習者無法在書法的廣闊天地裏自由求索。上述種種最終導致了書法藝術與羣衆的脫節,而對任何一種藝術形式而言,喪失羣衆基礎都是極其危險的徵兆。

至此,問題都已提出來了。那麼,它們的源頭又在哪裏呢?

                    二、問題成因

要了解問題背後深層次的原因,我們還得去過往的歷史中尋找答案。

關於書法性質問題的成因。我國自古以來就有對書法的藝術性與規範性之爭。在中國書法理論史上,趙壹的《非草書》是目前最能見到的關於書法的完整論著。但《非草書》卻是一篇貶低草書、反對超出實用價值外的審美活動的道學之文⑶。不過我們可以由此得知,早在東漢時期,草書至章草向今草蛻變下的藝術化的新書體就已同舊有以“章草”爲代表的主流規範書體之間的衝突了。可見中國書法藝術性與規範性的衝突,是有其深厚的歷史淵源;今日的衝突,或可視之爲這個“千年之爭”的傳承。

關於書法觀問題的成因。在中國古代書法漫長的理論發展史中,中國古人逐步形成了重技法、重內含、重字形與取勢以及以“書畫同源”爲主要特點的書法觀,但長久以來比較忽視書法的普及化、大衆化等問題。近現代以後,馬克思主義文藝觀與其它外來文藝觀一起流入中國,在中國文藝界匯聚起了文藝大衆化的磅礴力量。然而,外來的新興文藝觀不能同本國固有的書法觀有機結合,導致“水土不服”。最終符合國情的書法觀未被有效建立,當代書法也沒能更好地完成它大衆化的任務。

關於書法與羣衆關係問題的成因。長久以來,中國的書法藝術是統治階級與士人階層的專享,同大衆無關。自宋以後,中國士人階層的書法藝術開始走入“尚意⑷”的自覺時期,至明清時士人階層“離經叛道”的書法表現形式已達到意趣表現與自由揮灑的高峯。但這種爲一小撮人服務的藝術越是發展,就越是顯得脫離羣衆。即便進入到近現代時期,在文藝的大衆化領域,書法依舊顯得舉步維艱。當代書法藝術與羣衆之間的鴻溝,恐就是這種長久以來的不均衡發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三、解決辦法

光提出問題不行,我們還得解決問題。針對上述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明確當代書法用規範引導藝術的原則。在此問題上,中書協、中國美協等官方組織應發揮表率作用,帶頭清除組織內所存在的極端思想,並積極在理論研究上與實踐表現中將這一原則體現出來。各民間團體也應聯合起來,摒棄門戶之見,積極參與其中,共同推進人們對於書法性質的正確認識。

二、確立以馬克思主義文藝觀主導下的適合中國國情的“新書法觀”,並將其積極運用到書法領域的研究中。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既要吸收馬克思主義文藝觀中的唯物辯證、階級分析等精華內容,同時也應對傳統書法觀中的優秀部分予以保留。個人認爲,在書法史領域研究方面,秋子先生的《中國上古書法史》是“新書法觀”運用的一個極好的例證。或許此書可作爲我們日後在這方面研究的參考。

三、認識到書法與羣衆關係問題上的兩重性。我們須認識到,一般羣衆中的大多數長久以來未接受過系統性的書法教育,其對於書法藝術的鑑賞力普遍不高的事實。因此,我們應基於這一事實,一方面主動貼合人民羣衆的書法審美趣味,另一方面繼續加大書法教育的普及與推廣,提高一般羣衆的基本書法水平。其中後一方面尤爲重要。現今高校書法系的普遍設立,即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書法發展的道路總是曲折的,但前途總是光明的。當我們解決了上述問題並真正將書法藝術變爲由適時的規範引領的、在正確書法觀指導下的可爲普羅大衆所知、所感、所用的藝術的話,那麼中國的書法藝術,必將走入更爲繁榮的新時期;它將在我們積極探索的偉大精神下,由繁榮走向下一個繁榮,由勝利走向下一個勝利!

                        參考文獻

⑴《中國上古書法史》,第4頁,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

⑵《中國上古書法史》,第196頁,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

⑶《中國美術簡史》,第62頁,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2002年版。

⑷《中國美術簡史》,第233頁,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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