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情的最高境界


同样做一件事情,有些人就做的很漂亮,人皆叹服;有些人做的就不能算漂亮,总让人感到不是很舒服;把别人都当三岁小孩,喜欢耍点小聪明,让人反感……


纵观各色人等做事,概括起来,无非如下三种境界:


一、最低境界。该做的事不做,偷奸耍滑,推三阻四且理由、借口多多。其结果,必得大家厌恶反感,实在得不偿失。


二、第二境界。事情虽然也做了,但唯恐大家不知道,四处宣传和标榜,总有邀功之意。其结果,苦也下了,但由于过分的宣传和标榜,让人反而生厌。但毕竟没有偷奸耍滑,效果要好于前一个层次。


三、最高境界。默默无闻的把自己该做的事做了,甚至急他人所急,把不是自己份内的事,也主动替别人做了。这当是做事的最高境界了。一个人,把事情做到了这种程度,其结果可想而知。


其实,一个人如何做事情的背后,往往就是在做人。人做好了,一般来讲,事情自然就会做的漂亮。还是那句话说的好,做事要先学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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