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談“貨*拉*拉事件”

最近的“貨*拉*拉事件”,大家都很關注。3月3日,警方發佈調查通報,讓我們客觀公正地瞭解到了事件始末。這份通報我認真看完之後,感到特別心塞無語加上難受,事件的雙方當事人,一個墜亡一個被刑拘,太令人痛心了!

這起事件的發生結果,我相信他們雙方都沒有預料到,女孩車某以爲跳車可以逃生不會S,司機周某沒有想到女孩真的會跳車。說來說去這起悲劇的發生,就是因爲雙方鬥氣,缺乏溝通導致的。可以說這起事件裏沒有贏家,當事人雙方都是受害者。

關於“貨*拉*拉事件”,這幾天網絡媒體都在討論,各種各樣的觀點文也是鋪天蓋地而來,今天我也想談談對此次事件的看法,以及它給我們帶來的警示。

警示一:孤立境地,不要惜錢

“事件”中,女孩車某爲了節省搬運費,先後15次往返於車輛與出租房之間,一個人將所有的物品搬上車。司機反覆對她說可以提供付費搬運,但是遭到女孩拒絕,女孩憑着自己1米5的身高,80餘斤的體重,咬牙將行李用品及一隻小狗搬到車上,硬是沒有讓司機賺到搬運錢。司機苦等女孩36分鐘,已經是相當地不滿,從而爲即將發生的事故埋下了導火索。

如果女孩懂得愛惜自己,捨得少量的金錢,既讓司機師傅掙到搬運費,又不讓自己受累,雙方皆大歡喜,這樣不是更好嗎?

我經常教育我的女兒:錢就是給人花的,世界上能夠用錢解決的事情,根本不算事兒。當你出門在外,處於孤立境地時,一定要捨得花錢,要善於利用金錢來保護自己。

可能是說得多了,女兒總算是聽進去了一些,她從來不會虧待自己,行事也相當瀟灑大方。我印象最深的一次就是,她大學畢業回家時,僅僅揹着一個雙肩包輕輕鬆鬆就回家了。我問她,你的行李呢?她說,一部分扔了,一部分送了,還有一部分快遞了,正在回家的路上。

原來如此!我連忙誇她做得對,大學四年,知識入腦就行,其它都是身外之物。

警示二:與人爲善,和氣生財

“事件”中,司機周某在女孩搬東西的過程中,一直站在旁邊催促,而且語氣相當不友好,並且說按照平臺規定,等侯時間超過40分鐘,要加收費用。而女孩在36分鐘之內完成搬運,沒有讓周某額外收到錢,周某認爲自己白白浪費了時間,這趟活兒明顯是虧本了,所以很不高興。

我認爲在這方面,周某做得不對。幫人搬家拉貨,屬於服務行業,做生意講究的是和氣生財,女孩並沒有違反平臺規則,周某完全沒有理由生氣。做生意本來就有賠有賺,不要過於計較纔對。

如果當時司機就當做了好事,幫女孩搭把手,抓緊時間搬運,這樣既節省了時間,又不至於將雙方關係弄僵,也就不至於發生後面的意外了。

還有,作爲司機,應該要有起碼的職業操守。方向盤掌握在你的手中,從汽車發動的那一刻開始,車上所有的人和物的安全問題,都在你的職責範圍之內,乘客出了任何問題,你都是責無旁貸的。所以司機周某開鬥氣車,不按規定道線行駛,多次偏航也不作出解釋,讓客戶置身於恐懼之中,女孩子要求停車,他不予理睬,女孩子“起身離開座椅並將身體探出車窗外”,他也沒有及時制止,沒有緊急剎車,而是聽之任之,最終造成事故發生,他這種損人不利己行爲是非常不可取的。

我在警方通報中瞭解到,司機周某已經38歲,應該是一個非常成熟的男人,居然還做出這麼幼稚的事情,恐嚇一名二十來歲,涉世未深的女孩子,真是不應該。

警示三:控制情緒,懂得變通

不良情緒就是魔鬼,如果任由它的發展蔓延而不加以控制,就會產生可怕的後果。世上並無多少大惡之人,現實生活中一些激#情#犯#罪案例的產生,就是因爲雙方都不懂得控制情緒而導致。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老話說得沒有錯,當自己處於不利的環境時,千萬要學會忍耐,要懂得變通,這樣纔不會喫眼前虧呀!

“事件”中的雙方,哪怕有一方懂得退讓,及時調整情緒,好好溝通,也不至於造成誤會讓矛盾激化,從而釀成慘#劇了。

以我幾十年的人生經驗來看,我覺得這輩子啥都沒有學會,唯獨學會了變通。世上的人形形色色,千差萬別,無論在生活中還是工作中,我們每天都要與不同的人打交道,如果不懂得變通,由着自己的性子來,肯定是要喫虧的。

以上就是我對此次事件的一些看法,用文字表達出來,希望對自己起到一些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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