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盜版DJ舞曲江湖 野火燒不盡的“洗歌”產業鏈 爲什麼盜版DJ舞曲如此氾濫? 不要被流量綁架,道阻且長行則將至 先聲話題

作者 | 貳叄叄          編輯 | 範志輝

去年,一首《驚雷》迅速從網絡走紅。雖然這首歌的走紅方式並不是正面的,但仍吸引了大批網友對其進行改編、翻唱。

根據當時音樂先聲的統計,在不到一個月內,在抖音上,#驚雷#有42.9億次播放量、15.1萬個視頻,#挑戰唱驚雷#有18.5億次播放量、3.4萬個視頻。即便是這樣一首被大衆所戲謔的歌曲,由於大量的使用和播放量同樣產生了巨大的利益。“歌紅是非多”,在《驚雷》走紅網絡後不久,一位名叫成學迅的音樂人就宣稱《驚雷》編曲和自己的《姑娘跟我走》DJ版的編曲高度雷同,並展開了維權行動。

但就在近期,有業內知情人士向音樂先聲透露,《驚雷》這樣的抄襲事件並非偶然,而是巨大盜版DJ舞曲產業鏈中因爆紅被揭開的一角。


野火燒不盡的“洗歌”產業鏈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聽到關於國內對音樂需求度不夠高的討論。但事實上,不論是廣場舞、出租車還是小喫店,在三四五六線城市的各個角落裏,各種DJ舞曲受歡迎的程度超過你想象。

隨着短視頻和直播的普及,在音樂行業從業者眼中的“土嗨歌曲”已經通過各種渠道滲透到了下沉市場中。比如最近在短視頻上大火的“社會很單純,複雜的是人”,就來自DJ何鵬/金久哲的《磕兒》,已經到了耳朵中毒的洗腦效果。

基於大衆市場需求,騰訊音樂娛樂旗下的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都分別推出了“DJ舞曲榜”、“DJ熱歌榜”、“DJ嗨歌”的DJ舞曲類榜單,隔壁網易雲音樂雖沒有推出相關榜單,但設立了DJ專區,一鍵收聽各種嗨歌。

隨便翻看幾個DJ舞曲榜排行前列的熱歌,便發現不少發行公司都與音樂平臺存在資本上的合作關係。

例如,截至3月9日,某平臺榜單排名靠前的DJ小魚兒《一生回味一面》的發行公司爲鯨魚向海(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回小仙《醒不來的夢(DJheap九天版)》的發行公司武漢一寸光年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可可托海的牧羊人(DJ沈念)》的發行公司北京醞星文化有限公司,背後都有騰訊系的西藏齊鳴音樂有限公司的身影;《人爲情嘆(DJ沈念)》的發行公司重低音文化和背後也是騰訊系的啓韻文化。

我們不得不承認,無論是所謂的喊麥歌曲還是DJ舞曲,已經成爲了大衆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音樂平臺的親自下場,也印證了在線音樂產業早已不能靠流媒體業務單打獨鬥,逐步向上游內容端擴張已經成爲大勢所趨。

與此同時,極大的下沉流量也催生了盜版DJ舞曲產業鏈,正蠶食着本該屬於創作者的版權收益。


2019年10月,音樂先聲在《“洗歌”正在摧毀中國音樂產業》一文中揭示了“洗歌”產業鏈的運作模式和盈利方式。目前市場上,還存在着不少批量抄襲、盜版他人歌曲上傳音樂平臺來獲取版權費盈利的公司。通過這種低成本的做歌方式,大量低質量的歌曲被上傳到音樂平臺,蹭熱度、薅流量的同時,更嚴重侵犯了音樂人的著作權。長期以來,由於擁有着高需求和高流量,“洗歌”也逐步滲透到了DJ舞曲上。


知情人A告訴音樂先聲:“某些公司每天做的就搬運國外外網的舞曲,隨便做一下混音改一下音調就做成物料提交給音樂平臺。”這些公司的運作方式大致相同,都是簡單地批量搬運、抄襲和改編來製造“新歌”,並通過音樂平臺獲取版權費用。

據他透露,“由騰訊音樂及其關聯公司控股的醞星文化、聯合互娛,還有別的比如嗨翻屋(智能經紀人)等,通過騰訊音樂內部專用渠道每天上線的盜版舞曲數量可達上萬首。酷狗、Q音、酷我一些聽歌識曲榜、DJ榜那基本都有這些盜版中文DJ、英文DJ的存在。”

我們在QQ音樂的DJ舞曲排行榜上,2020年第49周的第一名歌曲《說散就散(抖音完整版)》的演唱者之一圈妹就是如此。點開歌手頁面顯示,該歌手發行了11萬餘首歌曲,一萬餘張專輯,僅3月7日一天,該歌手就上線了4張專輯。

同時,音樂先聲也瞭解到,網易雲音樂也有一些盜版電音歌曲。由於這些盜版DJ舞曲處於灰色地帶,如果被監管到,平臺就會進行下架。據知情人士A描述,網易雲音樂曾經封禁過一批DJ音樂人的賬號,“可能平臺不想放過這部分流量,在一段時間過後又給賬號進行解封,並對這些賬號進行了版稅結算。”

除此之外,一些在快手或抖音火起來的網紅並未發行自己的歌曲,甚至都不是音樂人或歌手。爲了榨乾任何可用的流量,一些專門從事盜版歌曲的工作室就冒用這些網紅的名字搶先發布專輯,以獲得粉絲關注,從而進行引流漲粉變現。

例如,擁有超1000萬粉絲的抖音網紅黃鈺傑,在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上也有一位同名音樂人,總粉絲數超4.5萬。但實際上,二者並不是同一個人,後者從2020年2月18日至今的一年多時間,在以上三大平臺的單個平臺上發佈歌曲數都超過1200首,其中酷狗音樂上的收聽人數超過1054萬。不言自明,這種明目張膽的侵權就是爲了薅平臺流量,拿播放版權分成。

同名音樂人:黃鈺傑

換句話說,音樂先聲之前曝光過的“洗歌產業鏈”並沒有消失,反而還在持續不斷地擴張。

根據知情者A提供的資料,一些以“洗歌”爲主的公司已經成立了自己的發行平臺,例如環亞心悅、聯合音樂、音尙文化、御楓林、聚合音樂。其中,環亞心悅在合作歌手中列出了譚維維、GAI、吳青峯等大衆所熟悉的歌手,但具體是否有合作、有哪些合作我們不得而知。在環亞心悅官網頁面,音樂先聲發現他們還推出了“MC召回企劃”,並宣稱:“全網另類喊麥隨便翻唱。”

據瞭解,這些發行平臺其實並沒有自己的發行渠道,而是通過對接醞星文化等第三方公司進行發行。同時,這些發行平臺的入庫歌曲質量也參差不齊。比如,在聚合互娛12月發行簡報中顯示“爲音樂人阿吻、吳嚴武專輯《全世界陪我失眠》、《孤獨》全球上架”,經音樂先聲查找,阿吻《全世界陪我失眠》專輯的畫風如下。

綜上所述,野火燒不盡的“洗歌”產業鏈已經不侷限於生產歌曲,已經開始擴展到代理歌曲上架。而這種代理的範圍則更加廣泛,不僅僅是流行歌曲、喊麥歌曲,即便是家庭作坊式的低質量歌曲也能夠通過這些渠道上架,嚴重擾亂了音樂市場。

爲什麼盜版DJ舞曲如此氾濫?

在傳統唱片時代,發歌對於個體來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但放在現在,想要上架一首歌到音樂平臺的門檻可以說已經無限降低了。

目前,各個音樂平臺上架歌曲的平臺都十分開放,如果個人用戶希望自己創作的歌曲可以上架,即便可能因平臺硬性要求的音質和歌曲時長達不到發佈標準,因此,仍然在第三方的幫助下輕鬆實現,變成了一門生意。

除了前文提到的一些線上發行平臺,一些小型工作室也加入了這部分市場。

通過某寶搜索“歌曲入庫”、“喊麥入庫”、“DJ入庫”,可以搜出數十家工作室開設的淘寶店。這些工作室可以通過自有渠道上線買家想要上傳音樂平臺的翻唱、DJ改編串燒舞曲、MC喊麥,入庫一首歌曲的價格也由幾十到數百不等。

知情人士A告訴音樂先聲:“其中不乏騙子工作室,上線後直接下架。”除了淘寶店鋪外,還有通過QQ空間、朋友圈宣傳各種音樂平臺音樂人認證。採訪中還提到,上架過程涉及到第三者的信息,而這些信息很有可能是通過黑產渠道獲得的手機號、身份證信息,“第三者從未參與也不知道整個認證過程,根據我國法律,已經侵犯人身權利。”

大批量的歌曲上架除了歌曲質量差外,一些專輯的封面等信息也十分劣質。通過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網易雲音樂上搜索關鍵詞“編號”,甚至可以發現大批量喊麥歌曲用編號xxxx命名的專輯,其專輯封面圖也是一些網絡圖片。據瞭解,這些編號後面的數字實則是發行渠道的QQ號,將QQ號直接命名成專輯名稱的目的是進行合作引流。

在調查過程中,音樂先聲還發現,有些侵權者甚至直接將原曲照搬,僅更改了署名就上傳至音樂平臺。比如春晚上岳雲鵬演唱的《最親的人》就被直接改了修改上傳至音樂平臺,更不用說各種盜版的DJ版本。

對於這種直接明晃晃的盜版行爲,有網友直接在歌曲下調侃評論:“富貴險中求”。從上述信息可以看出,由於音樂上架的門檻極低,而音樂平臺又沒有足夠的人力進行監管,導致了各種盜版DJ舞曲的泛濫成災。

而在發生音樂侵權時,音樂人要想下架侵權歌曲也是難上加難,流程十分複雜。

通常來說,音樂平臺並不具備審查上架音樂版權歸屬的能力。平臺方通常會要求版權方保證自己的權利完整,一旦被發現侵權,也只做下架處理。在音樂先聲的行業羣中,就經常會有人諮詢如何投訴盜版歌曲下架。

值得一提的是,下架歌曲對於音樂公司來說,發律師函能夠將歌曲快速下架,但對於個體音樂人來說,下架歌曲需要先找到對接的服務人員,提供身份證材料信息、作品製作文件、版權公證文件。有些時候,甚至還會出現已經投訴下架的歌曲又重新上架的情況。

其中,一些堅持自行上傳原創音樂但又沒有公司支持的音樂人成爲了受害重災區。知情人士透露,有的音樂人發現被侵權後找到盜版發行公司,希望能討回公道,反倒遭遇了對方的惡劣迴應,並稱:“錢賺夠了,想起訴就起訴吧。”

究其根本,上架歌曲越多對於發行平臺來說可以捕獲更多的流量,獲得更高的版權費用,而對於音樂平臺來說則擴充了其版權庫,儘可能滿足各種聽歌需求,而下架歌曲則會傷害雙方的利益。歌曲上架容易下架難,也不難理解了。

不要被流量綁架,道阻且長行則將至

在流量至上的商業法則下,盜版DJ舞曲的繁榮與互聯網平權後的用戶大盤屬性有關。

首先,盜版DJ舞曲、喊麥歌曲的主要受衆是下沉用戶,而這個羣體正隨着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迅速增加。在Questmoblie 2020年12月發佈的報告中顯示,截至2010年10月,下沉用戶在移動互聯網中的佔比數據達58%,高達6.69億,月人均使用市場爲140.1小時。這意味着,每個下沉用戶每天在在移動互聯網上平均要花費4.67個小時,並且這個時長還有增長的空間。

同時,目前佔據用戶市場的兩大短視頻APP快手和抖音中,音樂舞蹈類型的KOL數量分別排第一、地位。而在Questmoblie今年2月的報告中顯示,音樂舞蹈類的視頻在短視頻領域佔據着極高的份額。換句話說,正式這些人羣在主導着當下流行音樂的風向,其中各種節奏感極強的DJ版舞曲便是主流之一。

跟國外情況一樣,國內音樂平臺採取的也是“按照播放量佔比”的分配模式,也就是依靠流量進行結算。而繼彩鈴神曲之後再次獲得市場投票權的下沉流量,再次成爲了一塊巨大的蛋糕。

因此,當以流量成爲唯一的市場法則的時候,音樂品質不再是這些公司所追求的,各種擾亂市場的不規範行爲也隨之而來,作品的質量和流量也呈現了倒掛的情況。

如果僅僅追求流量和利益,低質量、低成本的音樂則必然會充斥着音樂市場。在這樣的環境下,是堅守本心創作音樂還是向不正之風低頭,也時刻考驗着音樂人的人性。更嚴峻的是,大多數創作者還在生存困境邊緣掙扎,市場也還遠沒有成熟到讓他們靠做音樂體面地活着。

好在,國內的音樂版權市場也在進一步規範。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便增加了對錶演者權、著作權的信息網絡傳播保護,“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6月1日,新《著作權法》也將正式施行,短視頻、網絡直播等新興場景被納入監管視野,明確錄音製作者的廣播權獲酬權等一系列利好消息。

作爲從一個盜版中浴火重生的新興市場,中國音樂產業近年來的復甦、發展肉眼可見。但同時要認識到,DJ盜版舞曲這樣的行業問題也許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存在,要想真正杜絕這些亂象,維護創作者的合法權益,無疑離不開已經掌握話語權的市場各方。

我們始終相信,道阻且長,行則將至。

先聲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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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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