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到兒子的筆袋被同學故意弄丟了,然後又拿了新的筆袋去,結果筆袋也空着回來。
我氣得跟老師告狀,老師說這不可能的事,沒有哪個同學會故意拿同學的筆的。反而數了一堆孩子在學校的不良習慣給我聽。
面對着沒有證據的事,我也沒底氣,於是想到了一個辦法,把兒子的筆和尺子橡皮檫通通都貼上了小標籤。
然後我告訴兒子,無論如何,放學回家這些東西一樣都不能少,我還拍了照片爲證。
結果今天中午回來,兒子就一臉不開心的給我發視頻,說同桌偷偷拿了他的筆放他抽屜,把那些小標籤弄壞了。
我跟他說有沒有自己拿回來,兒子說沒拿,還在同學的抽屜裏。那就是說,證據還在,我安慰他說不用理會,我會告訴老師處理的。
於是我把事實反應給兒子的老師,她說謝謝反饋,下午她再處理。
晚上放學回來,我問兒子筆都拿回來了嗎?兒子說都拿回來。
我看到標籤還在,問他怎麼回事。他說是老師叫同桌貼好還給他的。
後來的事情,我並沒有和老師說,老師也沒有和我說什麼。
我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對不對,但我真的無法接受兒子被同學故意捉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