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不掉的到底是執念還是慾望?

        很多人陷在自己所謂的深愛裏不可自拔,嘴裏說着因爲我愛ta,我忘不了,也放不下。

        而忘不了,放不下的到底是那個人?還是那種感覺呢?或者可以說,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執念還是慾望呢?

        或許有人說,當然是那個人了,我愛的是ta的人,不是ta的錢或者別的什麼。如果,那個人不愛你或者對你不好,你還會愛ta嗎?估計沒有幾個人會一直愛一個並不愛自己的人吧?那你愛ta什麼呢?問問自己的心,或許答案就出來了。

        你愛ta,是因爲ta讓你感覺到被愛,讓你感覺到那種被呵護,被關心,被重視,被需要的美好,所以纔會有人對過去唸念不忘,而且還天真地以爲念念不忘就真的會有迴響。你或許還會相信雖然你跟ta隔了萬水千山,但ta依然能感覺到你對ta的愛?這種盲目的相信是不是某種不切實際的虛幻呢?

        那所謂的放不下,是不是就是自己的執念呢?而我們習慣把這樣的執念歸因於“愛”,因爲有愛,所以纔有執念。如果我不愛了,爲什麼我還忘不了放不下呢?如果是這樣,我們是不是該探索一下,所謂的執念到底來自於哪裏呢?

        我們忘不了也放不下是否源於對過去的懷念?爲什麼對過去懷念呢?因爲我們渴望過去的美好重現,但是無論誰都知道,過去的一切永遠不可能追回。那爲什麼我們會有渴望呢?那是源於我們內心深處的慾望和需求。我們需要別人來給我們愛,需要從別人那裏得到安全感和歸屬感。

        然而,痛苦的根源是什麼呢?當然就是我們的慾望得不到滿足了。所以,我們念念不忘的愛,最終的根源就在於我們的慾望。但自己的慾望跟他人有關係嗎?誰有義務和責任一直來滿足我們的慾望呢?誰又能一直以我們爲中心點呢?

        答案自然是,沒有誰會一直在,也沒有誰會一直給。若自己的內心不圓滿,不完整,不獨立,那個執念就會一直存在,那股渴望就會一直蠢蠢欲動。所以我們該扔掉那個執念,自愛自足,慾望自然會降低,也就不會存在不合理的期待和需求。

        說到最後,我們的忘不了放不下是源於內心的慾望,我們該扔掉的自然是自己內心深處的慾望了。可能會有人說,人不可能完全沒有慾望,我也一樣,沒能完全做到。然而,我們應該做的是,多關注自身,懂得如何真正地愛自己,明白真正美好的愛情就是愛自己,慾望和需求自然就慢慢扔掉了。

        愛情,只是各種關係中的一種表現形式。它的本質同友情,親情沒有什麼區別。明白了這點,對愛情就不會再心生執着,而念念不忘了。

        這世上並不存在偉大的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有的只是平淡如水的生活裏的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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