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化濁重讀《史記》,看至“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一句,頗覺奇怪。
“獄”之一字,如今似只有“監獄”之意,結合上文,顯然古時並非如此。
由此在下對“獄”字心起特別,耐心拆字一看,隱有了然。
“獄”者,“犭”與“犬”,互相撕咬、吠叫,失禮而諍也。
似乎在古時,“獄”亦用來表示人與人間,因利益爭執,一時失去理性,猶如野獸般,互相爭吵不休。
至於爲何古時表達失禮、一時失去理性的詞彙,如今卻有了“監禁”之意。化濁則聯想到了人與野獸的區別。
人與野獸,自是兩個極爲不同的分類。
人類,認可道理,講究禮儀,不推崇暴力與野蠻,有廉恥之心。
獸類,不認可道理,沒有禮儀,推崇暴力與弱肉強食,寡有廉恥之心。
不同的分類之下,則有不同的境遇。
於人而言,自由平等,尊嚴秩序,是其應有的境遇。
於獸而言,弱肉強食,互相殺害,乃至因兇殘而被人捕獵、監禁,亦是其所不幸的必然。
當人不能很好地剋制自己的貪婪,隱隱有向野獸墮落之時,思想的變遷,隨之而來的,則是境遇的改變。
例如,對於一個詐騙犯而言,他的想法是,“人之所以被我騙,是其不夠聰明的緣故,活該如此。”
此種想法,已然漸漸偏離人類,向獸類墮落。
而對野獸而言,他所應當的境遇,不恰是“監獄”麼?
“獄”之一字,由古時人失去理性之意,至如今人失去自由,被監禁之意。
一個是思想上的鬆懈、墮落,另一個則是墮落後所必然面對的結果。
字義的演化,清晰一脈相承,背後的曲折,卻令人心酸。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