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維1:權利義務思維

【精時力學習日誌】

本訓練營:法律思維彎道超車營

今日主題:法律思維1:權利義務思維

學習日期:2021年3月29日

1、[收穫]我學+我思+正反栗子+我行:

1.1我學:法律條文:爲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崔律說,法律中不僅規定了義務,更多的是保護我們的權利。

🤔我思:以前總覺得法律離我特別遠,對法律抱有與我無關的心態。後來生活中遇到一些事情發現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尋求解決,有一點感知通過法律在保護我的權利,但覺得法律太難,太強大了。也沒有仔細去了解,所以生活中完全算一個法盲。遇到問題也很少去維權。

非常感恩崔律開法律思維課。從崔律介紹的學習地圖裏已經感受到法律思維的強大。

栗子:曾經在一家公司做兼職,做了一個多月臨時要走的時候,老闆找各種理由只發了很少的工資。有兩次去找老闆理論,老闆有事不在最後不了了之。後來聽別人有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找勞動仲裁去處理。

1.2我學:權利和義務

在法律中,

義務是真應該。一般會用“應當,必須,不得不”來表述。

權利是假應該。一般會用“有權,可以,選擇”來表述。

崔律說,把權利義務思維在生活中的應用最常見的是經歷是——不糾結不抱怨。

不糾結是指自對自己的行爲不糾結,如果是我的權利,我可以選擇做,也可以選擇不做,如果是我的義務那麼就去做。

我的義務包括法律規定、合同規定、工作範圍之內、承諾(比如答應別人做的事就要做到)及爲了使命/目標而要做的事(比如爲了我的使命,爲了我的目標,我需要早起)。

不抱怨是隻針對他人的行爲,如果他人的行爲是他的權利,讓他可做可不做,如果是他的義務,則他必須要做。

如果是對方的義務。我需要讓對方知道這是他的義務,同時如果是義務就要設置救濟措施,即對方不執行後有何後果?

以孩子爲例,如果孩子小聽話是孩子的義務,那就要約定好,如果孩子不聽話有什麼後果呢?

🤔我思:

除了法律規定的義務之外,在生活中,權利和義務更多偏向主觀選擇,那如何把義務真正的執行下去呢?首先要讓對方知道這是他的義務,其次一定要設置懲罰措施。防止對方不執行其義務。

正反栗子:

正:

反:學生認真學習是他的義務,但因爲現在義務教育階段不可以體罰學生,不給學生留級,不公佈成績。學生成績不好。還是照樣跟着升級,也沒有相應的懲戒措施。導致很多學生學習動力差。甚至對老師的管教不服,導致農村教育成果越來越落後。

我行:

梳理學生、孩子的義務和權利。

寫作業、認真聽課是義務,如果不寫作業不認真聽課,對孩子扣掉一個月的零花錢。

對學生,懲戒下課不去外面玩,補作業。

2、[問答]自問自答:

問:爲什麼今天這麼晚才交作業?

答:早上6:20出門,乘車7點到學校上早讀。7:40~9:20沒課,要寫備課,9:20~10:25學校開會。下午2節課,兩節晚自習。馬上要期中考試,着急備課趕進度。錯過了早晨的直播,就很容易把課程拉下。

問:然後呢,還有其他原因嗎?有沒有想什麼解決辦法?

答:還有一個原因是週末高強度培訓,今天累,精力值低。備課完成的慢,拖延時間。

解決辦法首先是今晚10:30入睡,多睡一個週期。先恢復精力。

3、[其他]本營中我想學的是:

希望學習法律思維和實用的法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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