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淪爲羣體行爲下的工具人

去個性化是由費斯廷格等人提出的。意思是,在羣體中,人們有時會感到自己被淹沒在羣體之中,於是個人意識和理解評價感喪失,個體的自我認同被羣體的行動與目標認同所取代,個體難以意識到自己的價值與行爲,自制力變得極低,結果導致人們加入重複的、衝動的、情緒化的,有時候甚至是破壞性的行動中去,這種現象叫去個體化。

在什麼情況下會進入去個體化狀態?

在羣體中,一旦面臨羣情高漲,情緒激動,就很容易進入去個體化狀態。當人處於這個狀態時,個人的行爲就較少受到自己的個性和意識支配,而傾向於依從整個羣體的狀態。羣體的規模越大,氣氛越強烈,越容易引發人的去個體化狀態。比如:暴亂。

處於這個狀態中的人,降低了自我覺察和自我評價的意識,降低社會、道德評價的關注,通常會降低內疚、羞愧、恐懼等行爲控制力量,社會規範不受制約。

比如某地區的一些暴亂案例中,很多人的行爲是受旁邊的事件影響,他們自己無法以內在的價值標準和態度來支配自己的行爲,而是根據別人的反應來反應。

之所以會導致這種行爲發生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匿名性;二是個體處於羣體中受外在因素影響,自己的注意力高度集中在他人的反應及周圍發生的戲劇事件上,喪失自我意識。

當一個人喪失自我意識,其行爲調節能力也跟着無效,最後淪爲別人謀求利益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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