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車回家,看見路邊有零散的小地攤。其實我回家了,也要出去擺地攤。
現在地攤不怎麼好乾,就連我這個奶奶級別的都學會網購了,何況是年輕人呢。
前幾天在丹陛華拿了些襪子,準備出去擺地攤。可是孩子們不樂意,我只好做罷。
今天週六了,我高興的坐上公交車,回家發揮一下餘熱,開心的去擺地攤。
其實一天下來,賣不了幾個錢,我呢找的是感覺。出來能碰上不少熟人,聊聊天,偶爾相互之間吹捧幾句,能增加不少幸福指數。
這樣一來,週一上崗接送孩子時,就有了炫耀的資本,我回家了還賺錢了。奶奶們會非常羨慕的說,你太幸福了。要知道有許多奶奶,一年才能回去個一次兩次。
也不知道擺地攤有什麼不好,反正在城裏孩子們不讓擺。若是孩子們不反對,我送完孩子,擺上一會,那該有多美。
可能自己是勞碌命,總想幹點什麼,因爲跳舞和搓麻我都不會。至於錢嘛,當然是掙一個是一個,多多益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