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班布都督
星期日趕鄉場,離上一次有一個多月了。上次,在場上買了一對黃腳肉雞,老闆說能長到八九斤。兒子說,是兩隻鷹,逢人便說我媽媽給我買了兩隻鷹,讓我不得不給別人解釋。他每天都要去看看他的“鷹”長得怎樣,今天再去趕場,看到黃嫩嫩的小鵝,又要我買鴨。前面是雞鷹不分,後面是鴨鵝不分。
但是想到家裏陽臺已經放不下了,再多兩隻巨型鵝(能長到九斤多),而且相比兔子,鵝更難養些。就逛逛市場,買了點核桃,玉米,就回家了。
今天的購物慾望不強,也不知是去晚了(大概是兩點左右),還是大家都去過清明節,集市上人稀少。沒有摩肩接踵,不夠熱鬧。逛集市,不就圖熱鬧嘛,不熱鬧又有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