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本無好壞

我們常常聽人說雙喜臨門,好事成雙,那麼如果是壞事遇見壞事,結果會如何呢?是所謂的禍不單行還是有其他情況呢?

上週,接到一個通知,說要去市裏某所學校進行教研活動。說實話,我是不想去的,因爲路程太遠了,跑一趟實在太辛苦,可是沒辦法,這次的教研內容跟自己所帶的年級有關,所以也沒有辦法推脫,因此我也只能服從領導的安排。

這周才上班,學校黨建羣友又是一則通知,說要去某基地進行黨建活動,讓我們提前調好課,按時參加活動。可是,多年的經驗告訴我,我們可能又要在路上坐上好幾個小時的車,然後在基地裏面匆匆逛上一圈就開始返回了。所以,對於這種活動我也是不樂意的。

上面這兩則通知,於我而言,算不上什麼好事,說得不好聽一點,這兩件事我都不願意做,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兩件事可以算得上是兩件壞事了。然而正是因爲這兩件壞事,我突然發現原來壞事遇見壞事也是一件好事。因爲這兩件事是在同一天下午進行的,可是我不能分身啊,所以,有一件事兒肯定就與我不相關了啊。試想一下,如果兩件壞事都逃脫不了,到最後卻因爲撞期而使我逃脫了一件壞事,這難道不應該值得開心嗎?值得開心的事當然是好事了。所以,壞事與壞事相遇,也是能夠碰撞出好事的火花的啊。

不過,我還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哪樣的事該定義爲好事,哪樣的事該定義爲壞事呢?於我而言,我覺得能讓我做的開心的事就是好事,讓我做的不開心的事就是壞事。所以,在我這裏,所謂的好事和壞事完全是由我這個當事人的心情決定的,或者說,事情的好壞是因爲一件事帶給我的體驗來決定的。我想,很多人的心態應該大抵與我相似吧。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就能得出一個結論:事情本無好壞,只是因爲事情發生後的結果所帶來的好的或壞的體驗纔有了好事和壞事之分吧。

比如,一個人失明瞭,在絕大數人看來,這是一件壞事,可是大家還記得那個寫《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的女作家海倫·凱特嗎?她的確失明瞭,她也的確值得我們的同情。然而,她卻活得積極樂觀,即使眼前暗無天日,可是內心對生活的渴望卻仍然如燃燒正旺的火焰一般。這種積極的心態同那些眼睛明亮,可是內心死氣沉沉的人相比較而言,孰優孰劣一目瞭然吧。所以,如果失明可以換來一個人的堅強、積極和樂觀,那麼失明還算是壞事嗎?

所以,即使一些事情有沿着不好方向發展的趨勢,我們還是先別妄下定論,因爲消極的心態只會讓事情的結果變得更糟糕,而樂觀的心態至少不會讓事情的結果變得更壞。所以,看待和對待事情,用積極的心態算是最好的選擇了吧。

                  寫於2021年4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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