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房記】(四)明妍的婚後生活

篇頭語:故事越寫到後頭,就越覺得難寫,還是自己水平有限,文筆拙劣。就拿這節來說,可能十年的婚姻生活內容過多,就容易陷於平鋪直敘中,看樣子要加好油纔好上路。



明妍本以爲嫁給劉強,一生能有個人爲她遮風蔽雨,卻不料這一世風雨都是他帶給她的。談戀愛時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在婚姻生活中完全暴露出來了,人們常說婚後生活是一地雞毛,她的婚後生活卻是驚濤駭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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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這人本性不壞,剛開始心還善。記得有一次和同行隔壁輪胎店老闆的兒子小老陳,一個十七、八歲,個子還不到一米六的小子因搶生意打架,被那小子用磚頭砸破了頭,血淋淋的。明妍一邊幫他處理傷心,一邊心疼埋怨道:"你好死,被那麼小個子的人打破了頭。"

"我怕用磚頭扔過去,沒有輕重,把他打死了就切了豁,坐.牢圓功。"劉強辯解道。

俗話說:少年得志是人生三大不幸之一。而劉強可謂少年得志,又兼文化低,導致他年少輕狂、沾沾自喜、忘乎所以、驕縱放肆,對外界不良誘惑絲毫沒有抵抗力,還特要面子,又因做生意結交了一羣狐朋狗友,只要別人一慫恿,就立馬跟着去。

"我怕給個毛,我老婆喫我個,用我個,還管得到我?走就走。"劉強本身就被他們說得有點心癢癢,被他們這一激,生怕在朋友面前落個怕老婆的名聲,在朋友面前擡不起頭,被他們取笑死,忙頭一昂,滿不在乎道。

面對朋友的唆使,玩心又重,又是個完全沒有家庭責任感的男人,婚後劉強……(不得已省略九個字,友友們可以想象),荒唐至極,在墮落的路上一去不回頭。

有一次和一女人開房,甚至帶着三、四歲的兒子一起去,他以爲兒子小不知事,豈知兒子回來後,就告訴明妍:媽媽,爸爸昨天帶我到賓館住,房間還有個阿姨餵飯我恰。之後周圍就盛傳他有個私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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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妍先前有個兒子滿月不久就夭折了,所以對老二就特上心,一門心思在家帶小孩,而且劉強都是與人合夥開店,明妍想插手,但劉強說有合夥人管,用不着。劉強每月只是交點基本生活費,即使把三,五千放明妍那保管,過兩天他又以進貨爲由拿走了。

劉強常以做生意應酬爲由在外花天酒地,明妍知道後,不是沒吵過,鬧過,想過離婚,但看在孩子那麼小的份上,最終還是忍下來了,但婚後沒兩年對劉強的感情就消磨怠盡,對這段婚姻徹底失望,只是湊合着過。


因對婚姻生活的失望,明妍沉迷於打麻將來麻醉自己,漸漸也失去了初心,變成一個庸庸碌碌的家庭婦女。

妹妹們見她還這麼年輕就不思進取,只知操持家務打麻將度日,也曾苦口婆心勸她:"姐,這世上沒有誰靠得住。不能再這樣混下去了,好好找份事做,至少能養活自己。"

但她執迷不悟,聽不進去:"劉強是完全不管家裏,我上班了,兒子誰管?有請保姆的錢還不如我自己帶;不請保姆,我既要上班,又要帶娃,幹嘛他過得悠哉悠哉,我要活得這麼辛苦。"

不過明妍也知劉強靠不住,所以在家呆煩了的時候,就出去做事,把所賺得錢偷偷攢起來,而家庭開支就一概問劉強要,即使是針頭線腦也從不往自個荷包裏掏。那些年下來包括下崗買斷的錢也確實攢了幾萬塊。不過還是有一小部分錢以明妍媽的名義借給劉強做生意而打了水漂。

可明妍剛開始並不是這樣。她與劉強確定了戀愛關係之後,就覺得二人爲命運共同體,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

劉強說是有錢,但錢大部分被他大伯挪用了。

劉強談戀愛期間重新開店,還是明妍把她辛辛苦苦攢的幾千塊錢從銀行取出給他。結婚時,就因他說沒錢,不但沒問他要一分錢彩禮,而且當他說沒錢買家電,要明妍把他之前送的定情信物,戴在脖子上的近一兩的金項鍊拿去當,她也二話不說取下來了。

但婚後才發現劉強卻不是這麼想,夫妻之間分得很清楚,明妍在家帶小孩時,生活費是按天給的,明妍媽來女兒家住時,也是如此給錢丈母孃買菜,弄得明妍媽頗爲氣惱:這不是打發叫化子嗎?以致她媽沒事極少上門。

就因爲婚後看透了劉強的嘴臉,明妍纔會偷偷攢私房錢。所以說婚姻確實能夠改變一個人。

後來明妍也自省如果自己性格夠強悍,當劉強荒唐時能夠揮刀相向的話,或許他不會墮落得這麼快。但正如那司機小李的老婆所言:明妍性格太軟,像糯米糰子樣個,喫不住劉強。在兩人發生矛盾吵架時,劉強只要眼瞪得跟牛眼一樣大,作勢要動粗時,明妍就會馬上住口,心想:挨給個打,白打了,狗屎不值。過後見他氣勢萎頓下來才又接着吵幾句。

3

在孩子四歲時,劉強又在外讀bo輸得負債累累,明妍一氣之下把兒子交給她媽照看,獨自跑到廣東打了半年工,回家鄉後第二天就坐公交,下車步行一個來小時來到玉嶺鄉找到劉強,要堅決與他離婚。但經不住他一再下跪發誓,痛哭流涕懇求明妍再給他一次機會,他定會洗心革面做人,否則就是狗X個。明妍心又軟了,想到孩子那麼小,離婚了,自己又沒條件把他帶在身邊,沒媽的孩子是多麼可憐,自己如何放得下心,罷了,罷了,這都是命呀!

後來明妍媽出資叫劉強帶明妍弟合夥開輪胎店。

但明妍弟那時太貪玩了,整天和他那班哥們喝酒打牌,玩到半夜一、二點纔回家,白天就在店裏打瞌睡,就是輪胎被人偷了也不知道,心完全沒放在店裏。那個時候店幾乎是劉強撐着,大概半年左右,店做起來了,劉強東山再起。

豈料又被他弟華子慫恿設計把明妍弟踢了出去,和他合夥開店,使明妍媽損失了四萬多,兩夫妻又鬧得不可開交。雖說明妍媽是想着劉強把明妍弟帶出來,但不是她媽出資開店,劉強能有東山再起的機會嗎?劉強落魄時,他弟想過拉他一把嗎?看起了勢就想起兩兄弟合夥,這就是人性。

劉強一得勢又不知東南西北了,沒多久和朋友合夥另開了家輪胎店,更不落屋,又學會了喜du,不久之後他又一次因讀.博而欠麻了債。

劉強在外是很會來事的那種人,口才了得,巧舌如簧,能把死的說成活的,嘴巴又甜,見人"那個哥"、"這個姐"叫得賊親。他和弟弟華子合開的那家輪胎店,華子管錢,明妍和華子媳婦管帳,劉強挪不到那店的錢。而另一家和朋友合開的輪胎店,店裏的公款就被他挪用讀沒了,之後又憑藉他三寸不爛之舌四處騙.錢去讀,沉淪du海無法回頭,最終又欠了一屁股的債,被人四處追債,成了那種見不得陽光的人。

當明妍聞知這噩耗時就感覺心被什麼尖銳的東西猛然劃過,似乎能聽到它嘩啦嘩啦碎的聲音,一種徹骨的痛從心裏一直漫延到四肢百骸,讓她悲不可抑:喫不到幾天飽飯又出妖蛾子,這還能讓我們娘倆活嗎?這日子啥時是個頭?儘量明妍是那樣的悲痛,但卻一滴眼淚也流不出來,這結婚十年來經歷的太多傷痛已讓明妍的淚水枯竭了。

雖然明妍無比傷心和難過,但當時看在孩子的份上,還沒想到離婚。可劉強卻常常三更半夜纔回家,明妍守到他回來幾次三番跟他剖心置腹地談心,好言好語勸他:"事已致此,也沒別的想頭,現在我們倆都去找份工作,把兒子養大,房款交齊,多餘的錢再還債,努力過活,也許可能還有時來運轉的那天。"

可劉強聽歸聽,當時應採一樣:"好……好……聽老婆崽個。"但過後又陷入頹廢中,整日與牀爲舞,像婦人一樣打月子。白天睡覺,晚上熬夜看電視,過着日夜顛倒的生活。

這還不打緊,明妍白天進臥室走動時打擾到他睡覺,他還時不時X爹罵娘與明妍吵架。甚至還有臉支使明妍把飯端到他牀前喫(那時華子見劉強到處欠債,怕影響到他店的經營,就給了劉強些錢,和他拆了夥。但兩兄弟喫住暫時和以前一樣沒分開,還租住在那二室二廳的房子裏),後來時間一長明妍也就氣得沒管他了。

再後來就不時問明妍要錢,買包榨菜的錢也問她要,不給就又吹鬍子,瞪着螺絲眼凶神惡煞地跟明妍吵架。

4


明妍見他委實成了一攤爛泥,無藥可救,在一次大吵中就與他離了婚。離婚時明妍三十好幾了,兒子才十一歲。

離婚後,房子依舊轉在明妍名下,劉強負擔房貸、兒子生活費、學雜費。

但這一切費用劉強只付了幾個月,之後再從他手中拿錢就很不容易了,電話打爛了,也只是擠出點牙膏來。

他窮困潦倒時難已拿出,而一旦他有錢又不知東西南北拿去花天酒地了,根本不會想到家人和債務。

就這樣明妍不得已成了單親媽媽,一邊工作一邊帶着兒子生活。所賺的那點微薄的薪水根本無法同時承擔房貸、兩母子的生活費、兒子的學雜費及自己的社保,不得不在小妹的接濟下苦熬着。

明妍知道劉強在外欠了好多債,怕那些債主虎視耽耽盯着這套房子,雖然房子沒錢裝修,但一年當中也時不時來看幾次房子才安心。

而2011年到廣東打工之前,明妍也擔心自己這一出去,老家的房子被劉強的債主佔了去。於是把房子鎖匙交給老鄰居小鄧(他那時就住在華萃花苑二期,在明妍房子所在小區的隔壁),委託他偶爾幫她看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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