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終究錯失真愛,都得爲自己的任性買單。

文/Mavis

昨晚,寫下對於你的無限思念,你不會知道。因爲,在5年前,你多次致電見面,我都以各種理由拒絕。

那年,你36歲,急切渴望結婚。你求過我好幾天,我堅決需要工作穩定兩年再結婚。

你近乎哀求道:“我們可以先領證,你想幹什麼都可以,好不好?”

“不同意,你若着急,反正喜歡你的女人也不少,隨便結。”我隨口迴應,那時,覺得憑你對我的在意,應該會妥協。然而,一切岀乎意料。

之後你三個月都沒再提起結婚的事兒。我忙工作,樂得自在,仍舊跟平時沒兩樣。

那個春節,你弟突然在QQ對我說:“姐,你也該找新男友結婚了”。

當時,我心理咯噔一下,瞬間定住,第一反應“不妙”。

“難道你哥結婚了?”我立馬回覆。

“嗯,春節閃婚,據說認識才三月,空間有照片爲證”。

因爲你QQ空間誰踩過,我非常清楚,見一個頻繁足跡常去,她有寫文的習慣,記錄下你們的點點滴滴。我恍然大悟。

當時,我可以用“心如滴血”形容不爲過。你選擇我認識的任何其中一個女子都行,唯獨與一個沒有女人味,如此普通的閃婚。這完全是諷刺!

你過去哪個女友不是美貌、身材氣質不錯!

對你的喜歡,你明明知道。相識六年,你只要在線,QQ只與你聊天,隔三差五電話,甚至有時深聊。每次見面,我都會精心收拾一番。

我們共同經歷了XX,靈兒,以及你弟弟的離世,以爲你懂事成熟更多。

然而,你閃婚任性的行爲,是在忽視我的真心,藐視我卑微的愛戀。

那三天,我度日如年,真正感受到失去心愛之人的錐心疼。當然,表面掩飾得很好,對誰也沒提起。


一週後,你打來電話,說要見我。定好地點,我早早到達那兒。

你穿了一身軍綠色夾克上衣,髮型打理得很好,很有精神,但眼晴空洞無神。

待坐定後,我們各自點了杯飲料。

我沒有發作任何情緒,還故作輕鬆說:“航告訴我,你結婚了!恭喜你喲!”

你半晌沒做聲,頭扭在一邊。

“怎麼?結婚了,應該高興纔是,這不正是你希望的?終於成家啦!”我故作輕鬆微笑。

你轉回頭,雙手捧着臉說:“我現在很後悔,爲自己一時愚蠢衝動的決定將付出代價。”

“你自己的選擇,你應該非常喜歡她,纔會結婚啊”。

“三月前,你不答應跟我結婚,家裏一直催得急,她是一個親戚介紹的,她爲了我還辭去正式教師工作,到我的工作單位來。可你,說愛我、深愛我、卻從未到我工作的地方看過,我母親上次來C市,你也不見。你知道我怎麼想?”

“可你母親來,你沒有說是正式見面啊!”我反駁道,“只能說,你根本就不曾真愛過我,哪怕六年的熟悉也抵不過三月之人。正如靈兒告誡我一樣,你永遠控制不了自己花心的事實。不過也好,你結婚了,我也沒必要在你面前卑微的愛着,時常應付你那些不清不楚的鶯鶯燕燕。”

“你明知道,我只有你,那些人早不聯繫了。我QQ、手機你都看過”。

“反正你結婚了,老實與她過日子吧!我與你註定只能做朋友更好相處,也更適合,從頭到尾就沒有堅定的信任”我氣憤數落着

你沒回應,我擡頭見你雙眼閃動着晶瑩剔透的東西。我沉默。

之後,我拿上包果斷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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