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勢而不侍信與恃術而不恃信》

法家思想的三大基本內容是“法、術、勢”三者的結合。其中關於核心內容的“法”,韓非描述得最多,而關於“勢”與“術”,韓非有着這樣的兩種觀點,分別是:“恃勢而不侍信”與“恃術而不侍信”。看見沒?韓非這裏竟然將“勢”與“術”的地位擡高到了何種被看重的地步?竟然比“誠信”還要高呢!

韓非相關文曰:“恃勢而不恃信,故東郭牙議管仲。恃術而不恃信,故渾軒非文公。故有術之主,信賞以盡能,必罰以禁邪,雖有駁行,必得所利。簡主之相陽虎,哀公問一足。”這段原文翻譯過來意思是說,國君如果仰仗權勢治國而不仰仗大臣們的誠信以治國,那麼國君則就高枕無憂了;比如當初東郭牙建議齊桓公不能把大權全部交給管仲一事,就表明了齊桓公對管仲所採取的態度就是“恃勢而不侍信”。另外還有,國君如果仰仗馭臣之術去治國而不仰仗大臣們的誠信以治國,那麼國君則也就高枕無憂了;比如當初渾軒就曾堅決反對晉文公斷定箕鄭以後不會背叛一事,此事很明確地表明瞭,國君根本就不要相信臣子們所謂的口頭“誠信”承諾,治理臣下,國君還是仰仗自己高超的“馭臣之術”才最靠譜。仰仗“法、術”,做到有功必賞,以便人盡其能;做到有罪必罰,以便禁止奸邪。一國之君如果能夠做到這些,則即使臣子們平時有些亂七八糟的行爲,那也一定有其可以利用的地方。比如當初趙簡子任用陽虎爲相室,就是充分發揮了陽虎的才能。再比如“夔一足”,即儘管魯哀公認爲夔只有一隻腳,但這一隻腳也有一隻腳的特長,也足可以被利用。

法家思想,從來都是隻做利害判斷而不做是非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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