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者最大的迷誤

閱讀和寫作都不是要邏輯思維,而是非理性狀態。人不是先理性後說話的,前概念的領會是生存的前提,人之爲人的根本。

很難想象一個數學博士可以寫出一篇好小說,也沒見過任何一個哲學家寫過一首好詩(尼采除外)。

沒有一個孩子是知道“媽媽”什麼意思,才喊媽媽的,先行領會是一切理解的前提。

同樣,文章本天成。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相看兩不厭,唯有敬亭山。

這些說的都是文學藝術的非理性狀態。不是說稀裏糊塗聽天由命,而是基於非理性的前理解。

道可道,非常道。如果天理是邏輯的,那就是人理了,要天理何用?如果人可以推算天理,天理就是人的工具。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如果大美是邏輯的,就應該可以言,科學這麼發達,科學家可從沒有說過天地之美是可以用觀測計算和邏輯來弄出一個結論或者公式或者諸如此類的東西。美是關涉到人的東西,不是萬有引力,不是牛頓定律。

邏輯的範圍在哲學,自然科學,不在文學藝術領域,也不再宗教領域。

寫作時,一個句子或者段落,改了無數次,都沒辦法貼合心意,刪除又不行,很苦惱的。

閱讀時,在故事情節的邏輯裏打轉,動輒就分析人物心理,這是營養學家在喫菜,而不是美食家品嚐美食。

寫作對任何人都是難的。大作家對自己要求高,寫起來仍然難。馬爾克斯如果找不到那一句,百年孤獨就沒辦法寫,雖然醞釀了十多年。福克納的喧譁與騷動,寫了五稿。從一個人物開始,不對,換一個人物還不對。四篇下來,都不對勁。然後四篇串到一起,第五遍。當然,這個串不是簡單的串,肯定是重寫了。

調子不對,作品的氛圍不對,就沒辦法滿意。其實就是意象不對,體驗不對,必須不斷找下去。

語言恰好是心中該有的樣子,這纔是真正的意象。沒有意象的語言,還不是真意象;意象不能展開,還不是真意象。

我自己最滿意的還是鐵道口看守員。我開頭反覆都找不到感覺,進行不下去。後來,我加了個“也許”,閘門打開了。

本來是“某座城市有一條橫穿舊城外緣的火車道,這條鐵路從一排破爛不堪的窩棚邊緣穿過,”

但是味道總不對,改了很多次。後來“也許”出現了,出現了一個長句子——

也許在你的城市有一條橫穿舊城外緣的火車道,這條鐵路從一排破爛不堪的窩棚邊緣穿過,將沿途的夾竹桃叢撥開,駛過一條破碎的柏油馬路,消失在灰濛濛的曠野中。

我這時候突然想起馬爾克斯的那個開頭,他就是在開閘放水,我有了那種感覺,心好像一下子敞亮了。語言對了,效果自然就有了,如果雕琢,是不會有這些語言的。

如果理性地想,“也許”,不合邏輯啊,文章就毀了。

因爲理性地考慮“也許”,它到底說真事還是假事?

假的還說什麼說?沒有一個作者說自己寫的是假的。這麼一邏輯,就完蛋了。

寫作不是等靈感,還是要應和心意,讓意會轉化爲語言,需要耐心尋求,但不是要去雕琢。這是非理性的過程,而非理性。

“也許”之前的版本是“如果”。後來我覺得還是“也許”好。

這篇一開頭就卡殼,苦思冥想好幾天,進行不下去。尋尋覓覓很多天,方纔跨過障礙。這和唱歌差不多,一亮嗓子,高了低了,跑調了。找這個調子是很辛苦的事,意象有,語言沒有,還不是真意象。找到了意象,一定是找到了意象的語言,意象的氣韻以及意象背後的體驗。

只有找到了,才真正上了軌道,寫作纔有真正的快了,否則言不由衷,談不上快樂。

當然,一開始不要追求那麼完美,一次次進步就行。方向對了,多挖幾鍬,慢慢就深了。保持這個狀態很重要。無論如何坐在電腦前,枯坐十分鐘。不行的話,第二天準時繼續坐着。

閱讀也是如此。京劇迷聽戲不能搖頭晃腦,層次還不夠。聽音樂會帶着小本子記錄,這樣的聽衆永遠也不能審美。

講解十遍,不如自己體會一次,然後聽一遍就明白了,否則不太能聽得懂。有的人敏感一些,單純一點,傻傻地,做起來相對容易。

    這些年網絡上大肆鼓吹邏輯思維,其實很少有人明白邏輯是什麼意思,用在什麼領域,用在什麼範圍。羣衆跟着網絡走,對邏輯仰望,人云亦云,漸漸邏輯就成了神。道理和某人自吹並有一幫小兄弟前呼後擁喊大哥一樣,羣衆看着這排場不禁肅然起敬,也跟着大哥大哥地叫喚,被叫者更覺得自己是大哥了,手中的票子嘩啦啦響。人不能獨立思考,必然被催眠成瘋魔。

迷信理性,迷信邏輯,是寫作者最大的迷誤,也是知識付費割韭菜的前提條件――讓傻子自以爲聰明。

小貼士
邏輯是有前提的,同時邏輯只是骨架,沒有血肉。邏輯不但不是神,它人都不算,人有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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