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課堂上更好的使用注意力

注意力分爲兩類:被強迫的注意力和被吸引的注意力。前者是爲了服從某種權威的命令或出於令人厭煩的責任感的呼召而從意志上做出的努力,後者來源於渴望,是在沒有刻意努力的情況下急切、快樂的注意。前者機械冷漠無力,孩子幾乎沒有興趣,沒有快樂,又完成任務式的學習就屬於這一種;後者生動活潑,充滿力量。人的精神給予掌握或和擁有他的目標就像男孩子再讀一本妙趣橫生的故事書一樣被吸引的注意力,是一種給予得到滿足的精神力量,是一種尋找食物般的精神飢渴,伴隨着喫大餐般的喜悅之情,他是在無意識的付出努力的同時積聚力量,幾乎感覺不到疲乏。

強迫性注意力,時間短暫,容易讓人疲勞,這是一種痛苦的注意力,它消耗着人身心的力量。

被吸引的注意力持續時間長讓人精力充沛,這兩種注意力,幾乎常常是在不知不覺中相互融合,有時候由於對課程燃起興趣,強迫性注意力就會變成真正的注意力或被吸引的注意力,通常隨着對課程好奇感的消失,吸引性注意力也會淪爲強迫性注意力。

只有在學生感興趣的地方,在情感愉悅全身心都參與的時候,最高級的注意力纔會發生,眼睛、耳朵、智力、心臟,集中力量,共同努力精神把喚醒到最佳狀態的各種機能都使用起來,這纔是真正的學習者應該有的態度,這就是學習的定律,運用的最好時所要求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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