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帝王術

《王制》開篇,荀子描繪了一幅聖王之治的理想圖景,那麼應該如何實現聖王之治呢?荀子接着從四個方面展開了論述。

綱領:明是非,辨賢與不肖

荀子認爲首先要政治正確,把明辨是非貫穿於處理政事的全過程。支持君主的決策,能夠弘揚美善的事物,從正面把道理講得透徹的大臣,君主要待之以禮;能夠鞭撻邪惡的事物,從反面直言進諫,把道理說到點子上的大臣,就把他樹立爲人臣的典範。

君主這樣把善的和惡的區分的清清楚楚,根據大臣們的表現,賢能的和不肖的人自然涇渭分明,不會混雜在一起看不清楚,那麼各地的英才俊傑之士就會慕名而來。君主的威望和聲譽就會越來越好,則天下傾慕,政令暢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總之,是非問題不混亂,國家政治就會清明,就能實現大治。因此,明是非,辨賢與不肖是君主處理政事的綱領。把握住綱領,聖王所有的職責就完成了。

平衡:專斷與納諫

接着荀子談到了君主對臣子的態度問題,這是現象,本質是如何處理君主專斷與大臣議事的關係問題。

荀子說,君主處理政事,如果總是擺出一副威嚴不可侵犯的樣子,不聽取臣下的意見,嚴厲地直接發號施令,臣下就會驚恐畏懼而不敢參與,緊閉嘴巴而不敢暢所欲言。像這個樣子,則大事情執行起來容易鬆弛,因爲可能很多具體問題沒有事先考慮到,缺乏周密的應對之策,效果就會被打折扣;小事情則遇到問題也沒有人關心,容易不了了之,草草了事。

君主如果自己沒有主見,習慣於通過調和各方面的立場以達成統一,一味聽取臣下的意見,自己沒有堅持,那麼各種邪惡的言論就會同時出現,模棱兩可的、考慮不成熟的建議也會紛至沓來。像這個樣子,需要處理的事情就會很多而且繁瑣,這也是有害的。

法治還是人治: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統一

荀子進一步指出,如果拘泥於成法而不就具體問題進行討論,那麼律法條文沒有涉及到的事情就會得不到處理。明確了各有司的職責,官員們各司其職但不相互溝通協調,那麼職責範圍無法覆蓋到的地方就會很多。這些問題怎麼辦?

用現代語言講,部門間的空白點,誰來負責?荀子認爲,這隻能依賴於官員的德行了,就是說只有君子能把這些事情處理好。因此既要依法辦事又要重視議處,既要各司其職又要注重溝通協調。只有這樣,大家才能充分了解各自的意圖,不會遺漏辦理利國利民的善行,各種大小事情都不出現差錯。

要處理好兩者的關係,公平原則是各司履職的基本標準,中和原則是處理具體政事的尺度。律法有明文規定的就按照律法執行,沒有明文規定的,可以採取類推的辦法,這樣處理政事就完備了。

但,偏袒私黨而不遵守法度,是處理政事中可能產生的弊端。所以雖有完善的律法,國家政治依然混亂,這種情況是有的,但如果理政的都是君子而國家政治出現混亂的情況,從古到今,還沒有聽說過。所以,古書上說:“治生乎君子,亂生乎小人。”

基礎:名分尊卑

荀子指出,自然界有天有地,所以有上下的差別;聖明的君王一登上王位,就要發佈命令治理國家。要保證君主政令的有效落實,禮義等級制度是基礎。

荀子分析道,如果大家名分尊卑都一樣,那就沒有人做下屬;如果大家的權勢地位都一樣,那就沒有領袖;如果大家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那就沒有人可以驅使。兩個同等尊貴的人之間不能產生上下侍奉關係,兩個同樣低賤的人之間不能產生上下驅使關係,這是天然註定的道理。大家權勢地位相等,如果好惡也一樣,那麼大家的需求必然無法同時滿足,爭鬥就是必然的,爭鬥的結果必定是混亂,混亂就會使國家陷入困境和危機。

先古聖王痛恨這種混亂,於是制定禮義制度以確定名分,使人與人之間有貧富貴賤的等級差異,以滿足兩兩之間相互統治的需要,這是治理天下的根本。《尚書》中說:“維齊非齊。”就是說,要實現統一,首先必須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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