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孫子兵法· 計篇》(2)

【原文】

故經之以五事(1),校之以計,而索其情(2):一曰道(3),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4),五曰法(5)。

【註釋】

(1)經之以五事:經,度量、衡量;五事指下文的“道、天、地、將、法”。此句意謂要從五個方面分析、預測。

(2)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校,衡量、比較;計,指籌劃;索,探索;情,情勢,這裏指敵我雙方的實情,戰爭勝負的情勢。全句意思爲:通過比較雙方的謀劃,來探索戰爭勝負的情勢。

(3)道:本義爲道路,途徑,引申爲政治主張。

(4)將:將領。

(5)法:軍隊治理的法度。

【譯文】應該從五個方面去分析研究,通過具體比較雙方的基本條件來探討戰爭勝負的情形: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將”,五是“法”。

【詳解】

前面說到《孫子兵法》的“計”,是計算敵我雙方,進行優劣勢比較。

比較哪些科目呢?就這五個科目:道、天、地、將、法。

  “道”,是恩信使民,你的人民聽不聽你的。你的君主是有道明君,還是無道昏君。所以道是比較雙方的政治,比較雙方君主的領導力。

  “天”,是上順天時,“地”是下知地利。同樣一件事,有時機才幹得成,時機不對就不能幹。

  “將”,是委任賢能。比較了政治、君主、天時、地利,再比較雙方的軍隊統帥,看誰的將帥厲害。所以戰爭中,常常需要間諜去賄賂敵國寵臣,使離間計,讓他去國君那兒說壞話,把能打仗的那位將軍召回,換一個笨蛋來,我們才動手。

最後是“法”,這個“法”,不是治國的法,是治軍的法。治國的法屬於“道”,在最前面。

 人和、天時、地利三者都齊備了,然後才能舉兵。決定舉兵了,再選將,選誰做主帥。主帥定了,然後修法,他有領導力,能法令嚴明,令行禁止。所以是道、天、地、將、法,這個次序。

說明:最近我寫的歷史文章,幾乎都被簡書鎖文,沒有辦法,只好暫停一段。爲了消磨時光,我把六年前寫的讀書筆記翻出來,重溫一下。當時對《孫子兵法》的學習思考還很不成熟,現在先複習,找機會再寫深入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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