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女兒,老公和婆婆逼我再生個男孩,不然就要和我離婚

我最近的心情特別壓抑,因爲我意外懷孕,我們一直有采取措施,但是老公經常不配合,事後也有喫緊急的藥物,結果藥物失效。

我已經生育有兩個女兒,當我老公知道我懷孕後,逼迫我去化驗血液確定性別,如果不去,就要我籤離婚協議。

我從2009年結婚以來,我專心養育着孩子,幾乎沒有任何的社交活動,上了班也是兩點一線,下班後就回家陪孩子。

老公的家庭兩兄弟三姐妹,小叔子前兩胎也是女兒,婆婆曾揚言,如果我不生孫子,她就要去死。去年小叔子家也添了個小男孩,她再沒有逼迫我。

近幾年來,我因爲生小孩得了各種疾病,醫生說我疑似強直性脊柱炎,看片子,說骶髂有病變,每天晨起身體僵硬起不來,而且經常心慌氣短,心率過快。

即使這樣,老公對我施加各種壓力,要我去做血液測試,說以後自己沒有兒子,連個捧骨灰盒,掃墓的人都沒有。如果我不生,婆婆要我老公過兩年去領養或者過繼一個男孩。

我自從2004年在認識他,直到2009年跟隨他生活在大城市,我的父母也跟隨着在大城市無怨無悔地幫我帶着孩子,做家務,這樣他纔可以去毫無顧慮地拼自己的事業。

他常常夜不歸宿,我也沒有對他有半點懷疑,堅信他對婚姻是忠誠的。即使如此,也換不了男方的半點關懷和體諒。我也有想過同意離婚,但是不捨得孩子生活在單親家庭,讓這麼小的孩子做這種跟誰生活的殘忍決定,所以一直隱忍着不想離婚。

看到現在的年輕情侶走在路上,或者老年夫婦手牽着手,我就特別羨慕,覺得自己很可憐,婚姻不幸福。我該怎麼辦?

以上是網友自述。古風建議:時代在進步,人們的思想也在進步,但是並不排除一些落後的思想還存在於一些人的腦海中,比如"重男輕女",這個觀念你是無法改變你老公、婆婆想法的。

你先做孕檢,如果身體允許、胎兒正常,並且是男孩,那就生吧,畢竟墮胎很傷身。

如果你老公沒有什麼你確實無法容忍的缺點,可以去檢查寶寶性別先,如果是男孩,就生下來,這樣也可以提高你的家庭地位,離婚了也未必會比現在更好,領養或者過繼還不如要自己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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