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跟新來的同事聊天,她除了在我們公司上班還另外接了課外補習社的活,就是說她同時打兩份工,我這邊公司是週一到週五,那邊補習社是週六週日,我這邊是比較清閒的,所以她會有很多時間去安排自己的事情。
然後我就跟她說你這樣挺好,年輕人就應該多嘗試,找到自己喜歡的工作,她就說喜歡的工作不一定是合適的工作,我說啊?她說喜歡和合適是有區別的。我細想了一下,也對,比如,
我喜歡搞diy電路,喜歡好點小發明,但是我卻不能去找這類的工作不喜歡996不喜歡加班,當是業餘的小愛好就好。
比如我喜歡漂亮的女生,但是對方性格和做事方式不適合我,所以也只能是喜歡而已。
再往其他方面看,也是有一定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