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我,是極其討厭繁瑣的瑣碎事情,
喜歡簡單幹脆利索的直接處理問題。
當然,我知道這是我的問題,
所以,
我也不喜歡總把事情搞的粘糊又複雜的人。
其實,很多事情的核心解決方法很簡單,
但總是被腦子裏的屎攪和的好像天塌了。
昨,我又被魔考打臉了。
在清理潛意識的道路上,
我還有很多情緒殘留。
比如,長期以來揹着我媽生活,
背了20多年甚至更多,
想全部清理掉也是個持久的活。
因她要操心她兒子的婚禮,
我就要時不時被牽扯進去。
對於一些世俗的東西,本來就瞧不上,
再捲進去,就很考驗定力。
這裏察看到的就是要徹底放下老太太,
她與她兒子之間的業力是她們的事。
說完起因,再說標題,結婚這個問題。
結婚,是指適婚男女各自離開自己的原生家庭,組建自己的小家庭。
不是男的娶過來,也不是女的嫁過去。明明就是新的組合模式而已。
而,娶或嫁,你仔細品品,潛意識裏就有個“得與失”的情緒在。
再往深裏挖,娶進來對應得,對應貌似虧欠心理,嫁出去對應失,貌似以此換取一種心理道德至高點。
什麼狗屁不通的邏輯思維,就是結婚結合。
沒有誰得也沒有誰失,是相互靠近,
相互擁有,相互失去,
相互探索一種新的生活模式。
這個新組合裏,沒有父母,沒有兄弟姐妹,
沒有七大姑八大姨,
所以,考驗的從來是自己的心理成熟度。
少爺說,你想想你結婚的時候。
艾瑪,我20歲就跟我媽說,
我的嫁妝自己掙,不用你管。
婚禮事宜一切從簡,全是自己一手掌控。
只有雙方農村風俗這些由各自家長操辦,
當然那些惡俗在我這一概取消。
即使到現在已經離婚,我也從來沒有覺得婚禮這件事受了什麼天大的委屈,
因爲,這是我自己的決定啊,
我委屈個毛線??
不是說風涼話,說的是自我負責的意識,
我爲我的決定買單。
前夫十元的婚戒,我的是300的,
比他還高好多倍。
盛世婚禮與極簡婚禮沒有什麼特殊意義,
也說明不了什麼,更決定不了什麼。
在一起的意義,也不通過某種儀式定義。
當初要不是媽媽說不能不聲不響的把你嫁了,婚禮我都不要。
也就是爲了滿足老太太,
讓結就結吧,讓有個婚禮就有吧。
我要什麼?我該怎麼走?我很清楚。
所以,不管我走成什麼樣子,
我從來沒有爲我做的每一個決定後悔。
所有後果我自己都能承擔。
所以,說明白了嗎?
結婚就是結婚,沒有誰容易誰不容易,沒有誰虧欠誰,沒有嫁沒有娶,心理上首先應該是平等的。是心理成熟度。
至於儀式,自己想咋搞咋搞,
有錢喜歡熱鬧就往大了搞,
沒錢喜歡清靜就低調一些。
婚是結給自己的,不是結給別人看的。
幸福不幸福也不是儀式的大小決定的。
結婚也好離婚也罷,都只是一種形式,
目的都是爲了走向“幸福”。
結婚是爲了幸福,離婚也是。
而我們,不該被某種“形式”困住。
行吧,就說這麼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