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創業中,親友之間合夥是常見的情況。
有的人出力,有的人出錢,有的人出錢又出力。
大家投入的方式不同,優勢互補。
本文分享一種入股時“投入不均”的方法。
— 方法 —
A、B、C三人合夥創業。
三人計劃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200萬元。
其中,A出資100萬元,B出資80萬元,C出資20萬元。
一般情況下,三人對應的股權比例爲:
A持股50%、B持股40%、C持股10%。
但是,三個人,因各自不同,較難均衡。
比如,A只出資,不幹活;B既出資又懂技術;C出資又幹活。
在“投入不均”的情況下,僅僅考慮“錢”得多少而得出持股比例,顯然存在失衡的問題。
因爲總投入有多種形式,但收入比例只有一種。
時間長了,幹活多的人有意見,出錢多的人也有意見,各有各的道理。
如何調整“投入不均”?首先看一張圖。
從A、B、C的投入來看:
A只出資金,不參與經營管理,但享有分紅;
B出資金,技術,並參與經營管理,享有分紅;
C出資金,參與經營管理,享有分紅。
調整投入不均的方法,就是從單一地“出資衡量持股”的模式中跳出來,股東協商確定人力或其他虛擬資本在公司發展中的比重。
如,三人協商一致,資金在註冊資本中佔70%的比重,人力在註冊資本中佔30%的比重。
同時,結合股東對公司發展的作用,除貨幣出資外,A貨幣外投入爲0;B貨幣外投入爲80%;C貨幣外投入爲20%。
這樣每個股東的持股比例就需要參照70%和30%兩個緯度計算:
股東A:出資100萬元,佔200萬元註冊資本的50%,因其不出力,該50%的資金在70%的資金股中佔50%×70%=35%;A不出力,其在人力股中的佔比爲0×30%=0。
即A的持股比例=(50%×70%)+(0×30%)=35%
股東B:出資80萬元,佔200萬元註冊資本的40%,該40%的資金在70%的資金股中佔40%×70%=28%,並且出力出技術,其在人力股中的佔比爲80%×30%=24%。
即B的持股比例=(40%×70%)+(80%×30%)=52%
股東C:出資20萬元,佔200萬元註冊資本的10%,該10%的資金在70%的資金股中佔10%×70%=7%,並且出力,其在人力股中的佔比爲20%×30%=6%。
即C的持股比例=(10%×70%)+(20%×30%)=13%
我們作對比看下:
如果只考慮資金,三人的持股比例爲:
A50%、B40%、C10%
此比例下,在公司長時間發展過程中,資金影響越來越小,幹活多的股東會認爲自己付出更多,但得到的少。
如果考慮資金、人力等總投入,三人的持股比例爲:
A35%、B52%、C13%
此比例結合了三人的總投入,不僅考慮資金,還考慮資源、能力、作用等虛擬投入,相對平衡。
最後強調
本文列舉的方法僅是衆多股權分配形式的一種。
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權的分配較爲靈活,往往根據公司不同的階段,可以多管齊下的制訂多種方案並行。
失衡的問題可能永遠存在,所以方案不能一層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