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和塵埃

今天的主題本來是,“人活的是一種精神狀態”。

有句話我們都聽過,“有些人死了,其實他還活着。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經死了。”這句話是臧克家爲紀念魯迅說的。就像 有的人在三十歲的時候已經死了,只是等到了八十歲才埋葬。

我特別喜歡精神狀態好的人,這些人渾身都散發着光。他們乾淨利索,有效溝通,眼睛裏充滿了對未來的渴望,好像永遠都能量滿滿。我們身邊總有這種人,無論男女老少。我們也總願意去親近這一類人。

所以“彭于晏”這個詞,變成了一個形容詞。這種狀態,是長期自律的結果。

我總說,我們對未來總要有追求和規劃吧。想做的事就努力做,想買什麼就買,缺錢就努力掙,我們是新時代的青年呀。

我們不能混喫等“死”。

我寫了一半,突然覺得不對。

因爲我沒有權利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要求所有人都過積極向上正能量的生活。就像我喜歡讀書,我覺得讀書是正確的、應該的、終身的,但我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去讀書。

生而爲人,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去選擇 如何活。

我們在共同的社會,我們活在當下,我們求同存異,沒有對或者錯。我們沒有權利去要求男性必須愛女性,更沒有權利去指責。我們不能站在道德上去剝奪別人生而爲人的權利。

有些人喜歡光鮮亮麗的生活,於是他們犧牲了更多的私人時間去精進。有些人就想去陪家人,覺得哪怕是平凡的生活,但一家人在一起就好。有些人就想一個人過。

有人就喜歡能量滿滿的狀態,也有人覺得喪一點也沒什麼所謂。

有人喜歡百世,有人喜歡可口,也有人就喜歡白水。有人喜歡讀書,有人喜歡運動,也有人就喜歡短視頻。

我們沒有辦法去要求所有人,就像我們無法去定義,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錯誤的。

其實無論怎樣,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活法,有的人就願意做星星,有的人就喜歡做塵埃。人生苦短,開心就好。

我不是鼓勵安於現狀,我只是想說,我們生而不同,我們精進的方向也不同。不要被別人定義,不要被輿論定義。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去生活。

但,你真的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嗎?這又是另一個話題了。

寫在最後:  “有一種英雄主義是,當我們發現了生活的真相後,依然熱愛生活。——羅曼羅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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