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良心,人對自我的呼喚(20)

下面所敘述的夢境就是一個這樣的例子。有一位著名的作家曾遇到一個機會,以出賣他作爲作家的完整性來換取大筆的金錢和名望。在考慮是否要接受這筆買賣時,他做了一個夢:在一座山腳下,他遇見了兩個他很瞧不起的投機分子,但這兩個人獲得了很大的成功。他們告訴他,繞小道驅車開往頂峯。他採納了這兩個人的意見,但當快要到山頂時,他的車翻了,他也因車禍而身亡。這一夢境的含義幾乎無需多加解釋,在夢境中他知道,接受這一機會是以毀滅爲代價的。當然,這只是夢境所表達的象徵性語言,實際上他不是肉體上的消亡,而是他作爲一個完整的人、生產性的人被毀滅了。

在我們對良心的討論中,我已分別考察了權威注意良心和人道主義良心,以說明它們各自的特徵性質。當然在現實中,它們並不是互相分離的;在任何個人身上,這兩種良心也不是絕對排斥的。相反,每個人實際上都有兩種“良心”,問題是要區分它們各自的力量和相互關係。

有罪感常常是權威主義良心的有意識的體驗,但產生有罪感的動力卻植根於人道主義良心中,在這種情況下,權威主義的良心就像是人道主義良心的合理化。一個人由於未取悅於權威而意識到有罪,然而在無意識中,他不會因人辜負了對自己的期望而感到有罪。例如,一個人本來期望自己成爲一名音樂家,但爲了滿足其父親的願望,他改做了商人。但是,他在經商上並沒有獲得成功,於是父親對兒子的失敗感到失望。這個兒子也感到頗爲壓抑,自以爲沒有能力做好這項工作。後來,他決定求助於心理分析學家的幫助。在分析交談中,他首先大談了他的不適應感和壓抑感。不久他就認識到,他的壓抑感是由令父親失望的有罪感所引起。當分析家問他,這種有罪感的真正理由是什麼時,他很煩惱。但不久,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成了極爲成功的商人,受到了他父親的讚揚,這是現實生活中所從未有過的事:夢正做到這裏,他突然感到驚慌失措,極其衝動,他從夢中驚醒了。夢使他喫驚,他想是否自己完全誤解了他的有罪感的真正原因。於是他發現,他的有罪感的核心並不是沒有滿足他的父親,相反,是他順從了他的父親而沒有滿足自己。他完全意識到了他的有罪感,那是權威主義良心的表現;而這種權威主義良心卻使他完全沒有認識到他對自己所犯的如此大罪。要了解這種壓抑感的原因並不困難,這就是我們的文化模式助長了這種壓抑感。根據我們的文化模式的要求,由使父親感到失望而引起的有罪感是有意義的,而爲忽略了自己所產生的有罪感則是無意義的。這種壓抑感的另一原因是,擔心會認識自己的真正罪過,由此而必然要解放自己,使自己認真地生活,以取代在懼怕憤怒的父親和力圖使他滿意之間的搖擺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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