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律己比起責人更加可貴

一睡到天明,一覺醒來,感覺連太陽都是新的,空氣清涼沁入心扉,一切多麼美好!可是,打開手機一看資訊,又覺得掃興了。

昨天早上,在美麗的邕江河畔,在石埠河段,一位年約六旬的男子躺倒在江邊一動不動,一位釣友發現後,立即撥打南寧應急聯動中心電話報案。

等到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男子已無生命體徵,而附近,近10根釣魚竿冷清地豎立在那裏,電魚器等器材散落地面,很顯然,男子已被電身亡。

就這件事,我們深表同情,畢竟生命可貴,活着不易。而水上城管工作人員表示,雖然該江段是非禁釣區,可以在此釣魚,但不能電魚、網魚、毒魚等。

這位死者因電魚而亡,對於男子的不幸遭遇,網友有各種各樣的說法,最多的是說“電魚本是不該的做的事”、“活該遭報應”之類。

忽然,跳出家屬的一句評論,實在亮眼,不得不多加留意:“爲何不阻止他電魚?河道管理局賠錢!”你們看到了不想說話嗎?我是無語了。

又是一個賠錢問題!以前,經常有看到此類話題,諸如某某出事了,家屬狀告這個部門或者那個部門,說這不該,那不該的,而有的索賠竟然也有成功的。

比如,老人去公園遛彎被滑倒,家屬狀告公園:地滑卻沒有溫馨提示!最後,果然打贏了官司。也許是受到某種啓發吧,人們似乎遇事了,都習慣地想打官司。

比如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一位老人在超市偷兩個雞蛋被發現,工作人員不依不饒,老人因爲面子而否認,結果雙方爭執,老人突然猝死。家屬也是狀告超市,說語言過激之類的理由。

其實,這類事還是挺多的,告來告去,最後往往是搞得雙方疲憊不堪,兩敗俱傷,沒個好結果。

換個角度一想,爲什麼我們遇事時,總是喜歡去責怪別人?而不自己反省一下自己呢?總認爲是對方的錯,而原諒了自己。很多時候,多是事由己出啊。

記得海涅曾經說過:反省是一面鏡子,它能將我們的錯誤清清楚楚地照出來,使我們有改正的機會。他主張的是多反省自己。

所以,綜上所述,上述事件中,電魚本是明令禁止的,爲什麼男子還要逆其道而行之呢?

這個事件應該給我們一個慘痛的教訓,還是引以爲戒爲好,律己比責人更加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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