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良心,人對自我的呼喚(23)

在另一場合下,監獄神父說明了他的良心。那個教士指出,K必須考慮自己的問題,以賄賂和乞求憐憫並不能解決他的道德問題。K卻把那個教士看作可以爲他說情的另一個權威,他所關係關心的全部問題是,那個教士是否會對他生氣。當他試圖撫慰那個教士時,後者卻在講臺上厲聲嚷道“你的目光難道不能放遠一點嗎?這是忿怒的喊聲,同時又像是一個人看到別人摔倒,嚇得魂不附體時脫口而出的尖叫。”但是,即使這樣厲聲喊叫,也沒有喚醒K。他只是感到自己的罪孽更重了,因爲他認爲教士對他生氣了。教士在結束談話時說到:“既然這樣,我爲什麼要向你提出各種要求呢?法院不向你提要求。你來,它就接待你;你去,它就讓你走。”這句話表達了人道主義良心的本質,沒有什麼超越於人的權利能夠向他提出道德要求。人必須對自己生活中的得失負責。只要他了解了他的良心之聲,就能恢復自我。如果他做不到這一點,就將滅亡;除了他自己,沒有人能幫助他。K未能瞭解自己的良心之聲,所以他必然要滅亡。而就是在他處以死刑的一瞬間,K才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真正問題。他意識到自己缺乏生產性,缺乏愛,缺乏信念:

他的目光落在採石廠旁邊的那座房子的頂層上。那兒亮光一閃,好像有人開了燈,一扇窗戶驀地打開了;由於他離得遠,站得高,所以他的形象模模糊糊,看不清楚。這個人是誰?一個朋友?一個好人?一個同情者?一個願意提供幫助的人?僅僅是他一個人嗎?還是整個人類?馬上就會有人來幫忙嗎?是不是以前被忽略的有利於他的論點又有人提出來了?當然,這樣的論點應該有。邏輯無疑是不可動搖的,但它阻擋不了一個想活下去的人。他從未見過的法官在何處?他從來沒有能夠進入的最高法院又在哪裏?他舉起雙手,張開十指。

K第一次看到了人類的休慼與共、友誼的可能性以及人對自己的義務。他提出了什麼是高級法庭的問題,但他現在所提出的高級法庭,並不是他過去所相信的那種非理性權威,而是他的良心,這個良心是真正的起訴者,然而他過去卻沒有認識到這一點。過去,K只意識到他的權威主義良心,以致完全忽略了他真正的道德問題。過去,由於權威對他的指責,他便自覺地意識到有罪。但他的真正罪過,是因爲他浪費了生命,他無力改變自己,是因爲他未能認識自己的罪過。悲劇在於當他意識到他早該認識的這一切時,卻爲時太晚了。

需要強調的是,人道主義良心與權威主義良心的區別並不在於後者是有文化傳統所形成的,而前者是獨立發展所成的。相反,在我們的語言能力和思維能力這一點上,兩者是相同的,雖然它們是人類不同的內在潛力,但都是在一個社會文化環境下發展而成的。在過去五、六千年的文化發展中,人類通過宗教和哲學體系,系統地闡述了它的倫理規範,每一個人如果不想從頭開始的話,他的良心就必須以此爲依據。但是,由於每一制度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因此這些制度的代表人就更多地強調了各種倫理規範的區別,而不是強調它們的共同核心。然而,對人所應持的立場來說,這些教義的共同因素比它們的區別更重要。如果我們把這些教義的限制因素與變遷理解爲是它們所生長的特定歷史、社會經濟及文化情況下的產物,那麼,我們就會得到一項驚人的發現,即所有思想家的目標都是促進人的成長和幸福。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