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對着影屏做這事,超乎你的想象

5月2日,有網絡發佈一則監控視頻,在東莞市塘廈鎮某影城,小孩在巨幕影屏前踢了五腳,各種評論炸鍋了。

記者第一時間聯繫了該影城市場部營銷總監張女士,據張女士迴應稱,影城在5月1號就向東莞警方報案,目前警方也正在尋找當事人。

此事引起熱議,主要分爲幾種情況:

一、譴責孩子的教育問題:養不教,父之過,家長不該放任不管。

二、影院的管理問題:爲何不及時制止?保安何在?怎麼能讓觀衆靠近影屏?影院要加防護欄。

三、孩子頑皮是天性,可家長批評,但萬不能小題大,給孩子造成心理陰影!

影院、網友、社會,不必借題發揮,讓正常的事情迴歸正常!

本人認爲:既然是影院報案,那損失一定不是小事,就不應該是小事化了的問題,找出當事人理所當然。

有一句話叫做:“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說的是千年古訓,自有道理,這事件中的小孩必該受教育一番。

現在不及時教育,到以後就晚了。作爲家長切不可擔心孩子心理陰影,而輕描淡寫地說說就過去。

教育孩子永遠是家長的一件大事,孩子小的時候你不教育,難道要等到他長大了,才讓社會來教育他嗎?

從小事做起,教育孩子對事物要有敬畏之心,不能太放任自己的孩子。

就這事,作爲家長要做的不是責罵,而是對孩子講道理,說明事件後果,讓他長記性,帶他去主動認錯,協商有關問題。

對這件事,大家認爲怎麼做纔是最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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