煲湯比寫詩重要

午飯就和兒子兩個人喫。砂鍋燉了大骨湯,昨天沒買到大骨頭,今天早早買來,煲了湯。

湯裏切了幾塊兒白豆腐,撒了幾片芹菜葉。端上桌的時候,色澤已先聲奪人。

知道兒子不喜歡直接喫骨頭上的肉,就把它們剔下來,做了個剔骨肉炒蒜薹,又涼拌了個嫩黃瓜。初夏的毛豆正當季,買了一些,煮了個鹽水毛豆。

兒子舀了半碗骨湯,一邊喝一邊讚歎,好喝,真好喝!

上午在讀馮唐的公衆號,不由得想起了其中的一句話:“煲湯比寫詩重要。”

仔細想一想,還真是這麼個理兒。

馮唐還寫:“我這50年來也沒有閒着,學醫出身,做過管理,在文壇也有一點名氣,熱愛古玉和美酒,還懂一點生活情趣。”

我依葫蘆畫個瓢:我這40年來也沒閒着,農村出身,做過財務,現在還在做,默默無名。熱愛小玩意兒和手工藝品,熱愛寫流水賬,熱愛人間草木,熱愛美食。自認爲,也懂一點生活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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